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和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市大件木质垃圾、农林残留物综合利用项目 | **省**市**市芝山街道马汶村马汶112号 | **** | **省****公司 | 项目租赁**省****公司已建钢结构1#厂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4702m2,年产8.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的原材料 |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运营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作为林地农肥利用,不外排;切片粉尘废气采用集气+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采用集气+高效脱硝装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磁选出的金属物质、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筛选出的废塑料、废布料及废海绵统一收集后,****公司;生活垃圾、废渗透膜及滤渣及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加强项目区绿化管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执行。 |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599-****821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建****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区76-7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