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广州开发区友谊路111号厂房内的空调主机、风柜、水系统设备等一批废旧设备(不含电线、电缆)及部分建(构)筑物的残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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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路111号厂房内的空调主机、风柜、水系统设备等一批废旧设备(不含电线、电缆)及部分建(构)筑物的残余价值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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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5万元 人民币 |
10 |
2024-09-02 |
其他 |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2、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重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重量等误差作调整。 3、除特殊约定外,本次转让交易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转让方可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转让方的税点为13%。 5、公告期内安排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电话:****0557,联系人:马小姐。 6、****开发区**路111号厂房内,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以现场存放为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资产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资产照片或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现为原安装现状,受让方负责拆卸和装运。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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