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路原卧牛所宿舍北楼04号商业用房等3处房产对外租赁
2. 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中标价:
房产租赁结果公示表 | |||||||
出租方 | **** | ||||||
| 出租标的 | 标的物编号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价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 年租金 (元/年) |
**路原卧牛所宿舍北楼04号商业用房 | 1 | 30.6 | 165 | 流标(无投标人) | / | / | |
****公司政府广场6号楼4、5号 | 2 | 72.85 | 17 | ****菜馆 | 17 | 14861 | |
******家俱厂 11、 12号 | 3 | 59.19 | 47 | **市新****公司 | 47 | 33383 |
3.标的租期:租期1-3年,实际租期根据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
二、其他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出租方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采购)人名称: ****
地址: **省**市旗山路与旗麓路交叉口处
联系人: 李工 0551-****802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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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