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2
项目名称:****集团**铝业降碳减排绿电代光伏复合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监测单位:******公司
开工日期:2023.9.28
竣工日期:2024.6.13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96.57hm2(合11942亩),分为主体工程太阳能光伏阵列、列阵单元支架、逆变器、35kV集电线路、检修道路,辅助工程施工营地,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在光伏板下铺设滴灌带,种植2500亩枸杞,实现农光互补。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514.29495MWp,换算交流侧装机容量440MWp,25年期间,总发电量约为****942.49万kWh,25年平均发电量约为50997.70万kWh,利用小时数为1574.92h。光伏区共安装467203块575Wp型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和423561块580WpN 型双玻双面单晶光伏组件,电池板采用固定式支架,倾角为36°,光伏阵列组件最低点离地2m。安装1361台320kW 组串式逆变器及158台箱式变压器。
变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根据上述原则,结合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通过查阅工程设计图件、施工资料和相关文件以及现场调查,对本次****集团**铝业降碳减排绿电代光伏复合示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进行逐项梳理,经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手续审批情况:2023年5月****委托编制了《****集团**铝业降碳减排绿电替代光伏复合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7月26****环境局**分局以同环发〔2023〕76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验收结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项目无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目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项目建有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设有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本项目各项环保设施均能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具备可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日期: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9月6日,共计20个工作日。
****集团**铝业降碳减排绿电替代光伏复合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正文-****集团**铝业降碳减排绿电替代光伏复合示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