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惠政土[2024]112号),****(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并应符合工业项目准入条件及建设相关要求和节能减排环保要求。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9月4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10月7日 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9月24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10月11日 17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7日 17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通过“**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厅门户网站-**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新系统入口)注册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经挂牌人审核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二)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挂牌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挂牌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三)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挂牌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6.宗地交易条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所有的竞买人应当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挂牌人处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工业用地预申请人或其他竞买人未竞得用地的,出让人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本次挂牌地块出让地价含耕地占用税,地块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排污费、教****政府规费,由竞得者按规定另行交纳。 (七)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以本县设立的企业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八)HG挂-2024-10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达产后亩产税收不低于25万元/亩,该用地预申请人为非规上企业,若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竞得人需在建成投产1年内,年产值达到规模以上企业入库标准并纳统。 (九)上述地块挂牌前用地****政府或园区签订投资协议书;地块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原则上应在半年内开工建设,对于未按约定时间开竣工建设的,按照有关约定收回项目用地、重新招商。地块竞得人需按照投资协议及《**县招商项目全闭环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等我县相关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履约。 (十)如需现场踏勘,请与****利用股联系。 六、****银行帐户 :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5-****2883 联系地址:****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惠****储备中心 | 中信银行****支行 | 734********00002711 | 惠****储备中心 | **银行**支行 | 157********0000853 | ****财政局 | ****银行 | 157********000****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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