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联合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采购标的 | 服务金额 | 投标报价单价(元/吨) | 数量(吨) |
**瑞颐 (****公司 | ****门市****社区西片10-4号 之二 | **县联合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 420000元 | 463 | 907.1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期限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县联合镇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项 | 420000元 |
五、评审专家(竞争性谈判人员)名单
专家:张宏永 杨洪钱 李新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的80%计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
代理服务费金额:5040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联合镇丹滨中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138****1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 址:**省**县**镇七五路16号2幢4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10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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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