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P1页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2投标人近三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发生以下情况:①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全事故,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围标串标,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骗取中标,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投标人如被查实有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除其对本项目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包含完整网址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如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打印的相关截图与投标文件所附截图不一致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打印的相关截图为准】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5.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其聘用企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 注:“招标公告发出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花名册的,投标人须标记出本项目投入人员的对应社保。符合国家或各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可减免或缓缴社保的,****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6.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6.3投标人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关于印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建通(2021)15号)和“关于使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并具备“**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最新月度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其有效范围为信用等级B级或以上的,新登记备案的还没评级可不具备); 6.4**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6.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对于担任非关键岗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存在一人多证情形的,可在同一项目内同时兼任两个非关键岗位。施工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必须达到《关于调整**市建筑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的最低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6.7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企业聘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8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2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均须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对应的有效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6.9投标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确认定位的,资格审查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申报内容一致,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符合《****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人员变更条件,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还须同时满足《关于调整**市建筑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有关要求,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在竣工验收前,**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中的相关人员进行锁定。 6.10投标人具备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如有)、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现修改为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4.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近三年内(从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往前顺推三年)发生以下情况:①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重**全事故,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围标串标,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骗取中标,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投标人如被查实有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无论在何地受到处罚,除其对本项目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外,其投标行为还须按“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上报相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退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的包含完整网址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如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打印的相关截图与投标文件所附截图不一致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打印的相关截图为准】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 5.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其聘用企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选派);②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 注:“招标公告发出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必须在对应所属的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购买,****保障部门加具公章或业务章为准。社保证明材料如为花名册的,投标人须标记出本项目投入人员的对应社保。符合国家或各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可减免或缓缴社保的,****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内; 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6.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未被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暂停承接业务,须按“关于印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建通(2021)15号)和“关于使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好登记手续,企业参加工程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等建筑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截图; 6.4**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提供在**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6.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6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项目的投标。对于担任非关键岗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存在一人多证情形的,可在同一项目内同时兼任两个非关键岗位。施工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必须达到《关于调整**市建筑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的最低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6.7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和企业聘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均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8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2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均须在“**市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对应的有效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6.9投标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确认定位的,资格审查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申报内容一致,投标人一经中标,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不得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符合《****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人员变更条件,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还须同时满足《关于调整**市建筑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有关要求,且须经招标人同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在竣工验收前,**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对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中的相关人员进行锁定。 6.10投标人具备对参与本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如有)、获奖(如有)、人员、财务(如有)、社保(如有)、纳税(如有)、各类证书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签署的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承诺书》。” 二、原招标文件:P5页第1章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现修改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三、原招标文件:P9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3.4“ 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清单:根据《****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详见第二章附件一,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本项目暂未发现危大工程。投标人可以投标时补充完善可能存在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现修改为本条款号1.3.4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P9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于牵头人单位;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企业资质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人员担任,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于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位;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五、原招标文件:P11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投标保证金:2、缴纳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出函时间为准)。” 现修改为“投标保证金:2、缴纳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出函时间为准)。” 六、原招标文件:P14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标。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现修改为“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名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标。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说明:投标文件需要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可手签或盖私章后再扫描上传,也可以直接盖个人电子签名章。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分别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投标人名称可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七、原招标文件:P15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 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0时30分。” 八、原招标文件:P17页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4.1“履约保证金和支付担保:1、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的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现修改为“履约保证金和支付担保:1、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的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九、原招标文件:P106页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1)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的3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 现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1)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的3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提交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十、原招标文件:P38页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1)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4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未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现修改为“响应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十一、P167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本公告附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有不一致的,按本公告附件为准。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投标事项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