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中心燃油送货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燃油送货车辆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招标控制价:25.5万元/辆(含购置税),4辆共计102万元。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8月29日
评标地点:**市高新区百里奚路乾豪大厦28楼
评委名单:张海建、高岩、孙荣荣、张靖、宋相哲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网站》、《****内网》网站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价:253900.00元/辆
投标总报价:****6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使用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质保内容不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
地址:**市许由路西段运粮河以东**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254900元/辆
投标总报价:****6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使用
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
地址:**省**市高新区百里奚街道信臣路与**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254500.00元/辆
投标总报价:****00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使用
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
地址:**省**市**区七里****驾校北隔墙001号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滨**路1968号
联系人:马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联系人: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