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识城厂区血液净化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233806 | 建设单位法人:陈校园 |
陈文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区 |
**市**区中新**知识城**八路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知识城厂区****基地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1-C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中新**知识城**八路88号 |
经度:113.497633 纬度: 23.379549 | ****机关:**市黄****管理局****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27 |
穗开审批环评〔2021〕1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476.54 |
26.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23380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823380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5CWDPD2G | 竣工时间: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56tYJi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内设纯化水系统、挤吹机、中央供料系统、灌装机、注射用水制备系统、全自动活化试剂原料罐及输送系统等生产设备,以蛋白胨、酵母、葡萄糖、硫酸镁、氨苄**钠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年增产蛋白A免疫吸附柱及其配套溶液2万套(包含免疫吸附柱2万个/年,储存液20万袋/年,平衡液120万袋/年和洗脱液120万袋/年)、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3万支、血液透析浓缩液600万套;扩建后全厂年产蛋白A免疫吸附柱及其配套溶液2万套、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3万支、血液透析干粉2800万套、血液透析浓缩液1800万套、柠檬酸消毒液17500吨、柠檬酸消毒棒180万支、碳酸钠清洗棒30万支、透析机3000台、中央供液系统设备20套、纯水机100台、血液透析浓缩液桶1000万个。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的方式进行建设,目前大肠杆菌发酵工艺、配置平衡液120万袋/年和洗脱液120万袋/年、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3万支以及血液透析浓缩液600万套(即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本次验收主要实际建设内容为:项目内设纯化水系统、挤吹机、中央供料系统、灌装机、注射用水制备系统等生产设备,以蛋白胨、酵母、葡萄糖、硫酸镁、氨苄**钠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年增产平衡液120万袋/年和洗脱液120万袋/年、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3万支、血液透析浓缩液600万套。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发酵及配套溶液车间由C2#厂房3层调整为C2#厂房1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大肠杆菌发酵:蒸汽发生器→发酵罐→管式离心机→收集菌体→清场;2)洗脱液:配制→灌装→灭菌→贴标签;3)平衡液:配制→灌装→灭菌→贴标签、包装→清场;4)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定容→洗涤→离子交换和NaCl溶液清洗→冲洗液检测→灌装→检漏→内包装→灭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大肠杆菌发酵:蒸汽发生器→发酵罐→管式离心机→收集菌体→清场;2)洗脱液:配制→灌装→灭菌→贴标签;3)平衡液:配制→灌装→灭菌→贴标签、包装→清场;4)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定容→洗涤→离子交换和NaCl溶液清洗→冲洗液检测→灌装→检漏→内包装→灭菌→包装入库。 |
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阴离子树脂(季铵盐型阴离子树脂),在经氢氧化钠溶液清洗-注射水清洗-氯化钠溶液浸泡及清洗过程中,可能存在季铵盐分解释放出的氯化铵,并进一步分解产生氨气,其树脂淋洗工序产生的氨气等恶臭污染物经密闭设备管道连接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2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水 1.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在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水质净化三厂集中处理。 2.蛋白A纯化清洗废水、吸附柱产品生产及清洗废水经消毒+柠檬酸中和处理,储存液制备清洗废水经臭氧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在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水质净化三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1.原有项目熔化、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升级改造的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原有排气筒#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2.项目大肠杆菌发酵产生的氨气等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经新增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3.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SO2、NOx、烟尘)集中收集后经配套水喷淋装置处理,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新增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4.各排气筒应按有关环境监测规范要求设置取样孔及取样平台,以便环境监测部门进行取样监测。 5.厂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要求,厂界氨气等恶臭污染物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三)噪声 应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降噪、防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1.废层析填料、大肠杆菌发酵废液、蛋白A纯化废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规范化管理。 2.一般废原料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滤芯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应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 3.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一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吸附柱产品生产及清洗废水、定期排放的喷淋塔废水经消毒+柠檬酸中和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浓缩液制备清洗废水、胆红素血浆吸附器制备清洗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化水制备排水、注射水制备排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水质净化三厂集中处理。 2、废气: 1)原有项目熔化、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升级改造的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原有排气筒DA004排放。 2)项目大肠杆菌发酵产生的氨气等恶臭污染物经设备密闭管道连接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新增排气筒DA001排放。 3)项目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树脂淋洗工序产生的氨气等恶臭污染物经设备密闭管道连接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新增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防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大肠杆菌发酵废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硬化,液体废物底部设置防泄漏托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于现有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废原料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滤芯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阴离子树脂(季铵盐型阴离子树脂),在经氢氧化钠溶液清洗-注射水清洗-氯化钠溶液浸泡及清洗过程中,可能存在季铵盐分解释放出的氯化铵,并进一步分解产生氨气,其树脂淋洗工序产生的氨气等恶臭污染物经密闭设备管道连接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2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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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中和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吸附柱产品生产及清洗废水、定期排放的喷淋塔废水经柠檬酸中和处理后和与其他生产废水(浓缩液制备清洗废水、胆红素血浆吸附器制备清洗废水、工作服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化水制备排水、注射水制备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水质净化三厂集中处理。 | 工况稳定,监测4次/天,共2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升级改造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熔化、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升级改造的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原有排气筒排放 | 工况稳定,监测3次/天,共2天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大肠杆菌发酵产生的氨气等恶臭污染物经设备密闭管道连接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新增排气筒排放 | 工况稳定,监测4次/天,共2天 | |
3 | 水喷淋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一次性使用胆红素血浆吸附器树脂淋洗工序产生的氨气等恶臭污染物经设备密闭管道连接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新增排气筒排放 | 工况稳定,监测4次/天,共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应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降噪、防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通过对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防振等降噪措施 | 工况稳定,监测2次/天,共2天,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大肠杆菌发酵废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等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按时完成年度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暂存场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规范化管理。 2.一般工业固废应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 3.生活垃圾应按环卫部门的规定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 大肠杆菌发酵废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理。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硬化,液体废物底部设置防泄漏托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于现有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废原料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RO滤芯委托有相应经营****公司回收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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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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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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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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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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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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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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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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