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友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6MA7FATU327 | 建设单位法人:徐胜 |
杨明月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昭君镇昭君村二组3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3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白**化工园内 |
经度:110.69786 纬度: 31.2682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4 |
宜市环审〔2022〕9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5000 |
24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6MA7FATU3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6MA7FATU327 | 验收监测单位:**君昇****公司 |
****0100MABUDJ6M5N | 竣工时间:2023-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news_detail/13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8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8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装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合配料--粗磨、精磨--喷雾干燥--烧结--气流粉碎--过筛--除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混合配料--粗磨、精磨--喷雾干燥--烧结--气流粉碎--过筛--除磁包装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252m3/d;处理工艺“调节+混凝+水解酸化+接触酸化”; 2、投料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3、烧结废气通过“焚烧炉(天然气)焚烧+布袋除尘”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7-DA012 排放; 4、匣钵打磨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14排放; 5、污水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 6、实验室检验废气:经双级(酸、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调整为960m3/d,处理工艺“调节+除磷+混凝+pH调节+AO+二沉池+ABFT+MBR+消毒”; 2、投料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3台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3、烧结废气通过“焚烧炉(天然气)焚烧+布袋除尘”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5-DA006 排放; 4、无匣钵打磨废气; 5、污水处理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碱洗塔+水喷淋塔处理,最后通过排气筒DA008排放; 6、实验检验废气: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酸性废气经碱洗塔处理,分别处理后的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9排放; |
1、因循环冷却系统环评阶段设计能力过大,实际建设过程中进行调整,将设计能力减小,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将循环冷却水浓缩倍数提高从而导致循环冷却排污水量大大减少,****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调整为960m3/d,能够满足项目废水处理需求,针对各类废水性质,对污水处理工艺进行了进一步优化,确保废水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 2、布袋除尘器变更为滤筒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小颗粒粉尘效果更好,且设备体积小;3根排气筒合并为1根排气筒: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 3、6根排气筒合并为2根排气筒: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 4、已取消匣钵处理工艺,不产生匣钵打磨废气; 5、对污水处理废气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 6、****实验室检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针对不同废气污染物分别采取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因实际试剂用量极少,因此环评阶段仅对废气做定性描述,未做定量分析,验收阶段实际废气产生量也很少,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设置 1700m3 的事故应急池 ( 兼初期雨水池 ), 建立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系 统。 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 急**调查,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并在设计、 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已设置1700m3的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已建立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已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定期开展演练。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9.485 | 0 | 0 | 0 | 29.485 | 29.485 | |
0 | 7.739 | 0 | 0 | 0 | 7.739 | 7.739 | |
0 | 0.144 | 0 | 0 | 0 | 0.144 | 0.144 | |
0 | 0.112 | 0 | 0 | 0 | 0.112 | 0.11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606 | 0 | 0 | 0 | 2.606 | 2.606 | / |
0 | 11.119 | 0 | 0 | 0 | 11.119 | 11.119 | / |
0 | 8.697 | 0 | 0 | 0 | 8.697 | 8.69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 ****处理站 | 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投料废气:布袋除尘器;热风炉+喷雾干燥废气:旋风+布袋除尘;焚烧炉+烧结废气:焚烧炉(天然气)焚烧+布袋除尘;破碎+包装废气:布袋除尘;匣钵打磨废气:布袋除尘;实验室检验废气:双级(酸、碱)液吸收塔 | 喷雾干燥、烧结废气:《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投料废气、包装+破碎废气:《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实验室检验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污水处理废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 投料废气:滤筒除尘器;热风炉+喷雾干燥废气:旋风+布袋除尘;焚烧炉+烧结废气:焚烧炉(天然气)焚烧+布袋除尘;破碎+包装废气:布袋除尘;实验室检验废气: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酸性废气经碱洗塔处理;污水处理废气:碱洗塔+水喷淋塔 | 投料废气、包装+破碎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喷雾干燥、烧结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废气中污染物氨、硫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对机泵、风机等动力设备分别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对机泵、风机等动力设备分别采取隔声、安装消声器、减振垫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磷酸铁锂车间、固废间、废水处理装置、事故应急池及相关地下管道等。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 系,项目投入运营后按计划做好地下水、土壤等动态监测工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已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渗工程,公司已建立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已制定相应监测计划,因投入运行时间不长,后续将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开展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粗磨浆料除铁杂质全部外售;过筛杂质返回气流粉碎工序;不合格匣钵、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废UF膜和纯水制备废RO膜均由厂家进行回收。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变压器油、实验室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果进行相应的危险废物或一般固废管理 |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粗磨浆料除铁杂质全部外售;过筛杂质返回气流粉碎工序;破损和老化的匣钵、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废UF膜和纯水制备废RO膜均由厂家进行回收。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变压器油、实验室检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已委托****安全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已委托****公司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后续将根据鉴**果进行相应的危险废物或一般固废管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设置1700m3的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建立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演练。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在设计、运营过程中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已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已设置1700m3的事故应急池(兼初期雨水池),已建立完善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已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调查,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定期开展演练。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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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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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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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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