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关于收回甘其毛都口岸
旧生活区改造项目被征户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及****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甘其毛都口岸旧生活区改造项目被征户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乌中政字〔2024〕49号)文件,决定收回甘其毛都口岸旧生活区改造项目已完成征收工作的逯维杜等120户被征户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上收回地块内拆****征收局负责,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权属****征收局代为收回,****中心进行登记注销,逾期不交,自行作废。
现公告收回,公告期为7日(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8日),以上地块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到****209办公室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将依法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8-****032
附件:被征户注销土地使用证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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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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