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2024年思茅区平安城市人像采集和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区**城市人像采集和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3日 14:46 |
预算金额 | ¥382.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9-****25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大道14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9-****2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2684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意见及申请理由.rar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区**城市人像采集和视频监控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4年**区**城市人像采集和视频监控服务,382.2万元/年,服务期三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82.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6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74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9-04至2024-09-10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财政局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46号
联系电话:0879-****25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茶城大道
联系电话:0879-****72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严家地村融城优郡B5幢1206室
联系电话:133****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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