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奥体大道(潘州大道至大中路)、市政管线工程-奥体大道(潘州大道至大中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本招标项目奥体大道项目照明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区七迳镇共**** 。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奥体大道二期工程,西起潘州大道(包含该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0+000,**大中路,终点桩号为K1+060,路线全长1060.00m。
其他: 因奥体大道与潘州大道相交需对现状道路进行交叉口渠化设计改造,因此潘州大道交叉口进出口道展宽渠化段改造也一并纳入到本次工程范围内,交叉口南北两侧进口道各改造约110~150m,路基维持原宽度。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标段划分**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道路交通工程-奥体大道(潘州大道至大中路)、市政管线工程-奥体大道(潘州大道至大中路)照明工程定为1个专业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 照明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细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包件划分:(桩号K0+000~K1+060)专业分包工程 。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30日 。
2.3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 标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3日8时至2024年9月9日8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投标资料费:本次招标文件收取300元/套的资料费。请报价单位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前将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投标文件内附转账凭证,否则投标不予接受(直接废标)。
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0705 7701 7591 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银行**古井支行
账号:4438 1401 0400 03211
电话:0750-****305
转账时,备注清楚**市新型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示范项目(二期)项目投标资料费资料费发票领取方式:****中心将征求缴费单位意见,选择“自行领取”或“快递邮寄”的发放方式。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4日8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地 址: **市**区沥滘路368号
联 系 人: 戴俊
电 话: 181****2890
传 真: /
电子邮件: ****@cccc4.com
网 址: /
2024年 09月03日
报价网址:https://sc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