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房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工厂房建设项目,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厂房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工程建设地点:**县四都镇集镇新区
4、工期:120天
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6、工程要约价:约280万元(结算单价按财政评审结果下浮15%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7、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储存车间及配套用房等。
8、质量标准:合格
二、邀请投标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邀请投标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1 | ******公司 | 龚国龙 |
2 | ******公司 | 梁家欢 |
3 | ****公司 | 左春莹 |
4 | ******公司 | 黄河 |
5 | ******公司 | 左江鹏 |
6 | ******公司 | 方斌 |
7 | **佰****公司 | 徐卫军 |
8 | ******公司 | 曾双林 |
9 | 江****公司 | 王荔 |
10 | ******公司 | 丁永雄 |
三、报名须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报名时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原件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
3、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4、八大员证书;
5、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由投标单位工作人员(注:公司八大员、****公司负责人)担任;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岗位证来现场报名,代报名一律视为围标串标行为,不接受报名;
6、本项目邀请投标函;
7、投标单位有经行政部门受过处罚或履约失信行为的,经核查属实,不准参加此次投标。
四、投标资格标及商务标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到场);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限本工程);
6、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八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住建云备案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上1-8项资料放入资格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提交);
10、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一正一副(盖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五、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伍万陆仟元整,只收中标候选人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必须如数递交保证金金额,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扣留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10%,开标会结束后24小时内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
3、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4、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到****现场登记报名。
5、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联系人:张女士(133****3226),报名地址:**县良塘新区茶科所。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0日下午3:00点(未报名登记不具有投标资格) ****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直接从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七、其它事项:
1、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2、中标单位必须凭该项目工程保险合同签定施工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依据修府办发[2024]6号文件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个人账户(私户)。
4、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中标价的2%计取整数。
5、因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人员不到位、施工管理混乱等情况造成工期进度延误3天以上,发包方可将全部工程直接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其结算办法由发包方确定,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6、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7、若发现证书(件)或业绩材料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8、****公司****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施工,****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扣除罚款1000元。
9、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含天气变化因素在内)。
10、付款方式:该项目付款采用“433”方式 ,即工程基本完成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 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 30%;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 30%;同时扣除合同质量保证金3%,2年质保期满后退回。
11、该项目工程的所有关税收必须在**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税务发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2、中标后公示期满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10日下午3:00时
开标地点:****会议室
九、公告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开标前。
招标单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1722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3****3226
招标监督部门:****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7****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