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望洪镇增岗村冷链分拣车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七十四次)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望洪镇****园区缺少冷链设施,不能满足产品储存条件,影响村民收入,为提高望洪镇增岗村水产品产业发展水平,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原则同意实施望洪镇增岗村冷链分拣车间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望洪镇增岗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冷链分拣车间1座,建筑面积1232㎡,地上1层,高8.4m,长77m,宽16m,功能划分为3间保鲜库和1间制冷库。单层门式钢架结构,耐火等级Π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墙体及屋面采用100mm玻璃丝棉夹心彩钢板,屋面采用双坡排水,地面做法为200mmC25混凝土+300mm级配砂石,外墙0.9m以下贴灰色墙面砖、0.9m以上采用银白色彩钢玻璃丝棉夹心板,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基础设施。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5.7万元,其中工程费220.93万元,其他费用12.44万元,预备费2.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21万元,剩余资金由镇村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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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