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t门座起重机、50t门座起重机、10t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人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051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受****委托,就30t门座起重机、50t门座起重机、10t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定标委员会评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30t门座起重机、50t门座起重机、10t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3.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价:4430万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价:4100万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
投标总价:4128.1593万元
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方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如有)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葛工
联系人电话:176****121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