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wq_sthjj/2024-00169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3日受理并拟审查的****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增加固废处置种类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文号: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增加固废处置种类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
联系电话: 0516-****5899
邮 箱:****@126.com
通信地址:****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 目 名 称 |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增加固废处置种类技术改造项目 |
建 设 地 点 | **省**市**区江庄镇关口村 |
建 设 单 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公司 |
受 理 日 期 | 2024年9月3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 目 概 况 | ****拟投资100万元,位于**省**市**区江庄镇关口村,建设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增加固废处置种类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公司现有2×100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调整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种类为****区及周边地区工业、矿业企业产生的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和适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工业副产石膏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将现有项目中5万吨/年一般固体废弃物调整为工业副产石膏2万吨/年,其他工业固体废物3万吨/年,不改变总处理规模,总处理规模仍为20万吨/年。不涉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严禁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固体废物;该项目于2024年7月23日****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贾行审备〔2024〕256号,项目代码:****。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结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储存及预处理废气(G1)、回转窑窑尾废气(G2)。 储存及预处理废气(G1) 本项目所用固废在暂存库内进行预处理,本工序在破碎、筛分等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各产尘点粉尘分别经负压收集再经共用的1套脉冲袋式布袋除尘器经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b.回转窑窑尾废气(G2) 1)烟(粉)尘 本项目在废物处置和水泥生产过程中,物料是发散的,因此常常伴随着颗粒物的产生和排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GB30485-2013)编制说明表明,水泥窑窑尾排放的粉尘浓度基本与水泥窑的废物协同处置过程无关。现有2×10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窑尾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烟尘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本项目实施后须确保粉尘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气膜大棚储存及预处理工序中未能收集的废气。 本项目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均为推荐可行技术,废气经尾气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完成后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0m,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废气排放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 本项目不改变总处置量,总处置量仍为20万吨/年,故不新增车辆冲洗废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仅定期进行清扫,不进行冲洗。本项目在原厂区内实施,不新增用地,与现有生产相比,不新增初期雨水量。 综上,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不增加。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技改项实施后建设单位主体工程和主要环保设施均不变,无增加设备。 现有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厂房和设备的位置,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吸声、生产厂房密闭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根据例行监测数据,现有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声功能级别。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车间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暂存于气膜大棚,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协同。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