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2024年学前教育项目-站岗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维修改造及设备配套采购项目(三标段)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体局2024年学前教育项目-站岗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维修改造及设备配套采购项目(三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质疑回复
质疑事项1:油漆:采用绿色环保无毒油漆。符合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型器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酯类涂料、底漆)的技术要求;
事实依据1:GB18581-2009此标准已经废止,废止的国家标准作为承诺完全响应不合理。(其他参数为一般参数,投标文件中无需列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完全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供货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合格产品。)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删除“符合GB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型器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酯类涂料、底漆)的技术要求”。
质疑事项2:▲提供柳桉木的检测报告、▲提供三轮车检测报告、▲提供钢琴的检测报告、▲提供净水机的检测报告、▲提供面料的检测报告、▲提供桌子板材的检测报告、▲提供实木柜检测报告、▲提供不锈钢管的检测报告、▲提供实木积木的检测报告、▲提供储物柜的检测报告、▲提供沙发外皮的检测报告、▲提供置物架的检测报告、▲提供橡木板的检测报告、▲提供消毒柜的检测报告、▲提供幼儿床的检测报告、▲提供收纳柜的检测报告、▲提供桌面玩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沙发外皮的检测报告
事实依据2:上述让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评分条件,只有名称连检测内容都没有,有的是检测的原材料。有的检测产品,只有检测名称。如三轮车,检测重金属,还是承重力呢,都没有说明,此举为了检测而检测,明显属于招标文件瑕疵,能满足名称要求的检测报告有很多,有废止的国家标准,有国际标准的检测报告,这两种不可以作为评分条件及响应条件。还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检测报告只能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并不能作为评分因素。根据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和推荐性国家标准(GB/T)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第二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所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不能作为评分因素。根据上述条例,不明确国家标准就不能辨别是否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不提供国家标准,属于不合理条款。
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回复: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即可,未限定具体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评分的条件是供应商是否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并非是评审产品是否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存在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评分项的情形。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修改内容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采购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定城镇幸福东路
联系方式:许文祥,0550-****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定****花园7幢301、302室
联系方式:杨锐,0550-****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文祥、杨锐
电 话:0550-****961、055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