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票发行承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3日
二、更正(澄清)信息更正(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澄清)内容:
序号 | 更正(澄清)事项 | 更正(澄清)前内容 | 更正(澄清)后内容 |
1 | 第四章技术商务分序号3.2“对公司本级投债支持情况” |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公司)已发行各类债券的购买规模和2024年7月31日贷款余额综合评分,投债金额+贷款余额最高的为基准额度得15分,综合得分=(投标人投债金额+贷款余额)/基准额度*15。 注:提供投标人认购债券的配售确认(或缴款通知书、打款证明、贷款合同等)复印件。 |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投标人****公司)已发行各类债券的购买规模和2024年6月30日贷款余额综合评分,投债金额+贷款余额最高的为基准额度得15分,综合得分=(投标人投债金额+贷款余额)/基准额度*15。 注:提供投标人认购债券的配售确认(或缴款通知书、打款证明、贷款合同等)复印件。 |
2 | 第四章技术商务分序号4“自律处分情况” | 根据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内没有受过处分的得5分,受过处分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注:****协会网站“自律”-“自律处分”-“自律处分概览”,“请输入处分对象”框填写投标机构名称,“请选择时间”选择“2023-01-01—2024-07-31”。 | 根据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内没有受过处分的得5分,受过处分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注:****协会网站“自律”-“自律处分”-“自律处分概览”,“请输入处分对象”框填写投标机构名称,“请选择时间”选择“2023-01-01—2024-06-30”。 |
更正日期:2024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文件中对应内容作相应修改。各供应商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响应文件,更正(澄清)公告是采购文件的补充,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澄清)公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4568;
机构地址:**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沈洁
联系电话:159****0271; 0573-****5011(座机) 电子邮箱:****@126.com;
机构地址:**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编:31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