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两地普速旅客列车餐车(含商品)项目竞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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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两地普速旅客列车餐车(含商品)项目竞选公告
为做好****2024-2025年度普速列车餐车项目运营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对2024-2025年度普速列车餐车(含商品)项目进行公开竞选,欢迎具有同类项目经营管理经验、有意向的人员参加竞选,现将竞选事宜公告如下:一、竞选会议时间2024年度普速列车餐车组长竞选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 月 12日 上午9:30。二、竞选会议地点2024年度普速列车餐车组长竞选会议召开地点:**市**区站南东路5****基地办公用房3楼多媒体会议室三、竞选包件划分及经营管理范围(一)包件一: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T78/7次(**至上**)一个组、T26/5次(**至上**)一个组、K150/49次(**至上**)一个组;(二)包件二: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T78/7次(**至上**)一个组、T26/5次(**至上**)一个组、T582/1次(**至**)一个组; (三)包件三: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22/1次(**至**西)两个组;(四)包件四: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22/1次(**至**西)一个组、T582/1次(**至**)一个组;(五)包件五: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142/1次(**至**西)两个组;(六)包件六: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1558/7次(**至**)一个组(含K9322/1次**至**)、K1628/7次(**至**)一个组;(七)包件七: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158/7次(**至**西)一个组、K654/3次(**至**北)一个组;(八)包件八: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158/7次(**至**西)一个组、K1192/1次(**至**)一个组;(九)包件九: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872/1次(**至**东)两个组;(十)包件十:餐车含小食品销售业务K1804/3次(**至**)两个组;详见附件3****2024-2025年度普速列车餐车包件划分明细表。四、经营管理期限 经营管理期限为12个月,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如因实际发展需要顺延或提前终止的,以公司最终通知为准,由公司提前15日通知至经营管理负责人。五、竞选人报名及竞选报名资格条件(一)竞选人报名时间:2024年 9 月 3 日至2024年 9 月 11日12:00前。(二)竞选人报名及报名材料递交地点:****普列办公室(**市**区站南东路5****基地办公用房2楼)。(三)报名人资格要求:参加普速餐车组长竞选的报名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法人。报名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证明资料;****公司法人的,需提供证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相关文件。报名人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该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为无犯罪记录、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需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竞选保证金:每个竞选人竞选保证金的标准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参加竞选的报名人需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竞选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公司财务确认收到相关竞选保证金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竞选人可参加多个包件的竞选。报名成功后向报名人发送电子版《普速列车餐车经营管理协议》。 未中选的竞****公司发出中选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在竞选人签订餐车经营管理协议后自动转为协议履约保证金(每个包件的协议履约保证金12万元)。撕标、悔标、串标、无故不参加的竞选人概不退还竞选保证金。(五)竞选人已建立经营管理团队。竞选人已建立经营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成员,其中厨师至少2名。竞选人竞选时应提供团队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关上岗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及证明人(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六)竞选人不得串通竞价。(七)竞选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或加摁竞选人本人指纹印,用资料袋进行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密封章或竞选人本人指纹印。(八)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竞选人竞选资格;竞选人中选后,公司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中选资格并列入****资信“黑名单”,永久****公司任何项目经营或管理。六、竞选规则及评审标准:现场竞价,价高者得本次普速列车餐车组长竞选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对竞选人进行评选。 1.****公司公布各车次餐车最低经营任务指标。以公示最低任务标准为基数,低于最低任务标准的无效。2.加价幅度为50元一个步长,同一车次餐车竞价以竞选人最终轮次竞价进行排序,加价最高的为第一名;次高的为第二名;第三高的为第三名……以此类推。3.本次餐车组长竞选现场竞价按常规分为两轮竞价,竞价最终结果以竞选人现场填报的第二轮竞价为准。4.只有参与第一轮竞价的竞选人才有资格参加第二轮竞价,同一位竞选人第二轮竞价不得低于第一轮。5.参与第一轮竞价的竞选人采用末位淘汰制进入第二轮(第一轮竞价最低的取消第二轮竞价资格,以每10名参与竞价的竞选人为基数,淘汰1人,20名参与竞价则淘汰2人,以此类推)6.如两轮竞价结果竞价人填报的竞价价格相同则进行第三轮竞价。第三轮竞价结果仍相同的,由竞价人现场进行抽签。7.如果竞选包件出现流标情况下,经履行决策转为商务洽谈。8.中选包件数不设上限。七、中选公示(一)口头宣布。竞选会议上由普速****小组根据现场竞价结果口头宣布各车次餐车包件中选人。(二)公共渠道公示。由普速****小组将竞****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采购网上公示3天。(三)中选****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采购网上公示的信息为准。 八、中选人责****公司****公司普速餐车组长,负责所中选餐车班组线上经营,****公司缴纳经营风险保证金、经营任务指标后自行承担餐车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自负盈亏。****公司任命为餐车组长的中选人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5天内签订《宁铁餐服普速餐车经营管理协议》。(****公司相关规定负责普速餐车线上经营,****公司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三)餐车组长接到通知后3****公司缴纳协议履约保证金。(四)餐车组长每月28日前全额交清开行车次次月经营任务指标。(五)餐车组长自行承担普速餐车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原材料、餐车值乘人员的薪资社保福利、易耗备品、棉质备品洗涤、餐车入库卫生保洁、违规考核等成本,盈亏自负。(六)扣除所有成本后自负盈亏。(七)餐车组长在经营管理期间因故退出的,需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退出经营管理的书面申请书。(八)餐车组长在经营管理期****公司任何款项的,一经查实****公司失信执行人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公司任何项目经营或管理。 九、竞选报名联系人吴经理 159****9090;**地区报名联系人:杨经理 177****7302;**地区报名联系人:何经理 134****1425。 如对以上竞选公告有疑问或需咨询事宜,请与公司竞选报名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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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银行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账号: 2102 1334 0910 0017 281
****银行:****银行****公司**市望州东支行
公司拟纳税人识别号:9145 0103 MA5Q 5KJY0Q
附件2:
附件3:2024-2025年度**、**两地普速旅客列车餐车(含商品)项目包件划分明细表
**** 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普速列车餐车包件划分明细表 | ||||
市场 | 包件 | 车次 | 经营管理范围 | 包件数量 |
** | 一 | T78/7次(**至上**)一个组、T26/5次(**至上**)一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6 |
二 | T78/7次(**至上**)一个组、T26/5次(**至上**)一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4 | |
三 | K22/1次(**至**西)两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3 | |
四 | K22/1次(**至**西)一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2 | |
五 | K142/1次(**至**西)两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2 | |
六 | K1558/7次(**至**)一个组 (含K9322/1次**至**) | 餐车+小食品 | 6 | |
合计 | 23 | |||
** | 七 | K158/7次(**至**西)一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6 |
八 | K158/7次(**至**西)一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2 | |
九 | K872/1次(**至**东)一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4 | |
九 | K872/1次(**至**东)两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2 | |
十 | K1804/3次(**至**)两个组 | 餐车+小食品 | 4 | |
合计 | 18 | |||
甲方协议编号:****
甲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桂武
住 所:**市**区站南东路5****基地办公用房1-3层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 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协议适用于普速旅客列车餐车经营管理事项。 2.文本留白处均需进行填写,若条款留白处不适用本次事项,请填写“/”。。 3.针对本协议未约定但需增加约定的其他内容,可在“其他约定”条款中补充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集团有限公****集团)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普速列车餐车经营事项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经营管理车次餐车及班组数量 (一)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列车餐车的车次为: ,餐车班组数: 个。 (二)经营模式:乙方负责协议期内的餐车服务、餐车指定预包装食品以及餐菜自制品加工、销售工作。乙方为线上餐车经营主体,在甲方指定的餐料配送点请领餐料,并负责餐料的保管、加工、饭菜销售等工作。 第二条 经营管理期限 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车次经营任务指标费用。每趟往返经营任务指标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车次经营任务指标费用。每趟往返经营任务指标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车次经营任务指标费用。每趟往返经营任务指标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二)餐车棉质品洗涤费用。每趟洗涤费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三)餐车终到基本库保洁费用。每趟保洁费标准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增值税 元 (四)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取下述支付方式: 乙方于每个自然月28日前按约定标准向甲方支付所经营管理餐车班组的经营任务指标、洗涤费、保洁费。 (五)特殊情况下的费用处理。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2、3、4〕项原则: 1.遇列车始发站停运时,当趟不收取餐车的经营任务指标、洗涤费、保洁费。 2.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需免费供餐时,由乙方向甲方普速部汇报,经同意后,方可供餐。供应数量、餐料成本,由列车长、餐车长双方签认,经甲方核准后,向乙方支付餐料成本。 3.协议期内经营管理的餐车班组所属车次变更**、终到站或线路**或缩短,由甲方重新调研后再行核定餐车经营任务指标标准。 4.春运、暑运、季节性加开临客列车、旅游专列及遇有专运、特运任务时,乙方获得经营管理资格的,乙方有义务经营,盈亏自负。 (六)账户信息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望州东支行 银行账号: 2102 1334 0910 0017 281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银行: / 身份证号: 银行账号: 家庭住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通知对方而遭受的损失由该方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小写: ¥ 元)。 (二)如果发生甲方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情形,乙方应于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至本协议约定的金额。 (三)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经营任务指标费用、餐车棉质品洗涤费用、餐车终到基本库保洁费用和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且无违法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情形的,本协议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有关规定提供餐饮服务,并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 (三)有权对乙方在食品安全、食品质量,销售商品质量,商品,销售商品价格、作业标准、服务态度、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为乙方普速列车餐车经营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五)根据甲方上级部门要求及乙方委托,对其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六)按照乙方经营管理车次/班组餐车备品配备种类、数量向乙方有偿提供餐车备品,并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数据。 (九)有权对乙方管理架构及人员提出指导意见,根据全年及阶段性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工作安排和要求。 (十)明确乙方经营管理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对乙方的经营管理完成情况和餐车、商品的经营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一)统一收集乙方员工的身份证明资料、组织培训考评、办理上岗证、工号牌等。 (十二)有权在经营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合理上调经营任务指标费用,如经营范围扩大、经营项目增加、运行里程增加、餐点增加等,上调标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时应更换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就该行为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00元-20000元。 1.违反国家和铁路有关收费标准、乱收费、乱加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铁路站场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干扰列车管理秩序的。 3.****集团《服务质量规范》及甲方《餐售人员作业指导书》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 4.乙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影响铁路和甲方声誉的。 5.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刁难、殴打旅客造成不良影响的。 6.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责任旅客投诉并查证属实的。 7.擅自接受媒体采访给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8.乙方工作人员出乘期间未经列车长及监管部门同意中途上下车和中断乘务的。 9.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交其派往甲方工作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或岗位任职资格证照的。 10.乙方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工号牌或无效的“两证一牌”上车工作的。 11.乙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审核同意,擅自采购商品、餐料等上车销售、使用的。 1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因违章违纪违标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的。 13.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越级跨单位上访,影响甲**常生产秩序的。 14.乙方不能按时按标准提供列车乘务餐的。 15.乙方不能保证甲方确定集采集供商品、餐料的最低上货及销售数量的。 16.因乙方原因导致餐车(车辆)设备、设施受损的。 17.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人数、项目、质量、时间完成经营管理工作,延误甲**常运营的。 18.因乙方责任,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列车餐车卫生监督检查不合格,违规在列车上销售或供应过期、变质、“三无”商品被通报的。 (十三)乙方需临时采购、销售和使用商品、餐料和备品并上车销售及使用的,需经甲方审核并获同意。 (十四)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安全生产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监管考核。对乙方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有停职、考核以及调整权,并依据相关制度,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1.违反铁路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标准造成铁路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行为的。 2.餐售供应饭菜质价不符、变相卖座以及态度恶劣等引起服务质量投诉的。 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上商品、餐料的。 (十五)甲方依据相关制度,对乙方工作人员以下行为进行表彰或奖励 1.发现和防止安全事故隐患的。 2.优质服务受到旅客、媒体来信来电、锦旗表扬和媒体报道的。 3.在接受上级服务质量标准检查评比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十六)为乙方在列车上的正常经营提供以下保证。 1.在餐车业务经营过程中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间休场所和餐料仓储场所。 2.为乙方提供餐车经营范围内所需的餐料、商品、备品,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打单购买。 3.为乙方提供专用垃圾袋,提供餐车经营过程中座椅套的制作、洗涤,台布、冰箱布、门帘等棉质品的制作、洗涤,乙方根据规定支付对应费用。 4.为乙方提供符合餐车炉灶安全标准的电磁炒锅、汤锅等炊具,以上炊具如因乙方原因损坏的,乙方需照价赔偿。 5.甲方所提供的商品、餐料、备品等物资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二)遵守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及其上级单位铁路食品运营、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服务标准。 (三)严格执行铁路运输相关乘车管理规定,因乙方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乘****管理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四)对甲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确保经营范围内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五)应当在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不得转包、分包本协议约定的经营业务。 (六)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中全部成本和费用,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七)向甲方提供餐车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岗位、作业车次、劳动关系使用类型等),供甲方备案。 (八)乙方工作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合格的上岗证(由甲方组织培训考评合格后办理)方能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九)负责招聘、管理和调配员工,乙方应当与其聘用的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协议,按时支付所聘用人员的工资及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工资支付****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应当招用符合岗位技能要求的人员,对乙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负全部责任。岗前安全培训由甲方统一培训,安全和业务经考试合格后由其发放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员工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应当符合甲方的标准。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列车食品安全、工作标准、餐食质量、服务质量等问题,发生投诉、索赔、诉讼、媒体曝光或其他重大事故,造成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或损害甲方声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乙方餐饮工作人员作业中,应根据甲方要求佩戴视频记录仪,实时记录规范操作电器设备、销售行为、作业标准等工作。 (十二)乙方餐饮工作遇有专运任务时,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餐饮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专运保密纪律,不打听、不传播、不拍照、不泄密,不扩大或者减少知密范围。 (十三)按照规定自行支付乙方工作人员在折返站的住宿费。 ****公司物价管理规定,商品应当明码标价、质价相符。销售商品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发票。不得强买强卖,粗暴待客,不得有超时销售、演示商品、高声叫卖等干扰旅客休息的行为。 (十五)如遇列车调图、停运、立折、临时加开列车、专运时,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工作人员乘务、物料准备工作。 (十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确保食品及食品原料加工、贮存及餐食配送等环节食品卫生安全。 (十七)应保证甲方为其提供的餐车备品完好。如发生丢失、破损,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协议执行完毕,乙方不再继续经营时,乙方须按原数质量完好的将甲方交其使用的炊具、餐具等备品交还甲方,发生缺少、破损由乙方赔偿。 (十八)在经营中,遇有接待任务时,由列车长向甲方总值班室汇报,经许可后,乙方可供应,并按投料成本价收费。 (十九)经营期间所需餐料、商品、备品等必须从甲方指定地点进料。 1.列车经营所使用的商品、餐料、燃料、冰等料品由甲方集采集供,乙方必须在甲方料库或甲方在各站点所设的采购组(如有)上料,由甲方提供机打上料单据。甲方向乙方供应的所有料品(商品、餐料、燃料、冰等)价格均为含税价。 2. 乙方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填写上料计划,提前1至2天按各车次的规定时间节点交到甲方结算室,时间节点以甲方财务部通知为准;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无特殊情况未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提交计划单的,考核50-100元/次。 3. 甲方提供计划单样版,乙方须规范填写上料计划数量(用水性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如计划单填写不规范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甲方结算室将乙方提交的计划单录入电脑系统后,再次以截图或其他形式与乙方核对,乙方应在1个小时内完成核对,有误的立即更改,至双方确认无误后交款;如乙方未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对的,视为乙方默认无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的料单的料款须于核对当日20****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并截图转账凭证,或以现金方式缴纳到甲方结算室,不得拖欠。如有拖欠上料款的,每天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且停止后续的上料计划,直至结清料款后恢复。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风险保证金中扣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补足履约风险保证金,拖延支付或缴纳料款超过规定时间3日的,视为严重违约,除停止乙方的相应经营管理权外同时进行2000-5000元/次的经济考核。 6.严禁私自外购餐料、商品、卤制品、熟食品、小食品、凉菜等上车销售。 7.遇特殊情况(如线路中断、绕道运行、团队包餐等)或有临时接待任务(以甲方通知为准)确需补充餐料时,须向甲方指定部门报批后方可在具有合****政府超市、农贸市场补料。 8.****超市小票作为溯源依据,附入餐营报单上交甲方审核。列车长、添乘干部**餐服长、厨师对餐车采购的餐料进行认真检验,验收合格后填写中途购料清单,注明时间、地点、品种、数量、供货人、验收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在退乘后12小时内将相关资质及单据交至甲方处存档。并由列车长、添乘干部、餐服长、厨师共同签字确认。 9.乙方沿途补料时,必须采购食品数量、种类与供货清单相符,沿途补料有记录,不得有私自上料行为。 10.甲方检查一经发现冰箱内的餐料与上料单(含经甲方审核的中途补料单)不符的,一律按私自上料处理。同类问题再次查出,升级考核,经营期内,同一问题累计发生三起的,由甲方直接收回乙方经营管理权。(如乙方解释该餐料为检车人员或车长所有的,须递交含车长或检车人员签名的书面证明,****客运段相关部门核实,经查不属实的升级考核) (二十)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需在沿途补料时,应事先向甲方备案,经同意后方可补料,并按食品安全规定取得相关证明。 (二十一)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利用乘务之便,进行长途贩运或捎买水果、香烟等食品、物品以及毒品等国家、铁路明令禁止的物品。 (二十二)乙方及乙方员工使用甲方房屋、设备设施或者需要甲方提供指定专项培训等服务的,应当和甲方另行签订协议,支付相关费用。 (二十三)乙方员工在甲方经营场所内经营时,有权要求甲方在乘务中提供必须的休息条件。每个班组员工值乘人数不超过7人。 (二十四)乘务饭管理。 1.****集团公司关于乘务饭费用支付的有关规定。乘务饭实行“零利润”制度,乙方应当做好供餐费用统计、汇总、审核工作。供餐标准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乙方应当全部用于乘务餐投料,餐料费用应当公开、透明,严禁加成。 2.乘务餐原料必须新鲜、卫生,确保进货渠道可靠、规范、可追溯。在保证质量、数量的前提下,做到精心安排、合理调剂、精工细做,满足乘务人员用餐需求。 3.甲方应当监督各餐车班组做好乘务餐菜谱制定及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供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餐车班组每趟乘务终了,应当主动征求乘务人员对乘务餐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并将改进情况向列车长汇报,不断提高供餐质量。 4.列车终到前,由餐车长、厨师与列车长、班组骨干共同选定下趟乘务餐食谱,餐食品种做到每日不重复,餐车长、厨师根据食谱做好餐料准备。乘务餐食谱在出乘前报车队审核备案。特殊情况,确需对乘务餐食谱进行调整时,需经列车长同意。 5.乘务餐料由乙方在甲方处打单购买,**客运段等单位对乘务人员的乘务餐补贴标准以另行通知为准,乘务餐补贴****客运段与甲方的结算周期为准,**客运段在与甲方结算后十五天内,甲方与乙方结算。结算方式为:乘务餐补贴款按甲方财务规定流程在乙方签字确认后用于抵扣乙方的预包装商品料款。 (二十五)其他 1.网络订餐相关要求、款项的结算流程及送餐标准 1.1 2021年1月1日起,12306全面启动列车自营餐互联网订餐业务,要求乙方餐车长在值乘期间保持电话通畅,用个人安卓手机登入配餐系统,查看订单、按时制作、按点配送到座。 1.2列车互联网订餐供餐站,餐车班需提前到软卧岗位门立岗进站,到站下车****车站配送人员做好交接,接到餐食食品后30分钟内完成分发、派送工作。 1.3甲方组织乙方及乙方餐服长做好业务培训及系统应用操作、建立账户、系统维护等业务培训,甲方免费配备备品(订餐符号牌、保温箱、对讲机)等。 1.4乙方餐车班组要做好现场接单制作配送环节,确保互联网订餐车次顺利进行,保质按时接单并完成车配工作,如有不按规定接单或是超时接单引起投诉的,将对乙方进行相应的考核。 1.5网络订餐自营餐、站配订单明细,每个月10日前网络订餐负责人将上一个月订餐明细梳理、核对完毕后发乙方核对。 1.6结算标准:按甲方财务规定流程签字后用于抵扣乙方的预包装商品料款。 2.普速餐车盒饭配置标准 2.1 30元盒饭:四荤一素;25元盒饭:三荤一素;20元盒饭:两荤一素;15元盒饭:一荤一素。 2.2一货一签、明码标价、质价相符。随时了解客流变化,做好饭菜餐前预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调整供应花色品种,满足旅客需求,提高旅客的获得感、幸福感。 2.3餐车自制盒饭要求按规粘贴食品标签,加工日期为盒饭中第一道菜/饭制作完成时间,保质期为2小时,2小时之内未销售完毕或未食用的按规报废处理。 3.考核款项目、缴纳流程及规定 3.1考核款项目 3.1.1 日常考核(车队检查、甲方检查); 3.1.2 **客运段或上级部门检查组检查出的问题考核; 3.1.3 舆情事件问题考核; 以****客运段下发的考核明细表或经济考核通知单为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升级考核。 3.2考核款缴纳流程及规定 3.2.1 考核款缴纳流程:每月由甲方下发前一个月相应检查考核款内容至乙方,乙方接到考核通知后根据甲方财务通知的时间节点缴纳考核款。 3.2.2 考核款缴纳规定: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核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后需在 3 个工作日之内补齐,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4.备品的配备、使用及赔偿规定 4.1 瓷器类备品 4.1.1列车经营所需要的瓷器类备品(大碗、小碗、腰盘、圆盘、方形碟等瓷器类备品),由甲方在指定时间节点按照备品卡一次性配齐。 4.1.2 餐车瓷器类备品必须按规定进行使用,如瓷器类单个备品缺口超过两个、单个缺口超过一厘米的,不得继续使用。 4.1.3 为了强化服务质量,甲方定期对线上的瓷器类备品进行检查,如有缺失和破损的,由乙方从甲方库房打单购买补齐。 4.1.4 遇餐车班组调整时,甲乙双方现场清点、查验,如有破损、缺失的,由乙方按备品卡及相关标准补齐。 4.2. 铁器/不锈钢/不锈铁/木质类备品 4.2.1 列车经营所使用的铁器类、不锈钢类备品(销售推车、锅、桶、刀具、桶、盆、盖子等)及木质类备品(防潮板、隔水板等)由甲方按备品卡一次性给餐车班组配齐。 4.2.2 备品配发上车后,甲方安排专人定期对线上使用的备品进行检查,发现乙方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缺失的,由乙方按折旧后的价格承担。折旧方式及标准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4.3. 棉质品 4.3.1 列车经营所使用的棉质品(台布、压台布、冰箱垫布、冰箱盖布等)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年,窗帘、窗纱、靠背巾等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座椅套等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三年。 4.3.2 消毒纱布,由乙方在甲方库房自行打单购买,如有脏污、损坏、缺失等由乙方及时更换、补齐,车体交接时已使用的消毒纱布不进行交接。 4.3.3 成品、半成品、原料盖布由甲方一次性配齐,乙方使用过程中如有破损、缺失或脏污无法清洗的,乙方照价赔偿购买。 4.3.4 厨房门帘、窗帘、窗纱、座椅套、压台布、台布等棉质品由甲方一次性配齐,乙方使用过程中如有破损、缺失或脏污无法清洗的,乙方照价赔偿购买。 5.充电宝项目为甲方指定推广项目,乙方需无条件配合执行,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等费用。 第七条 安全约定 以甲方下达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 第八条 作业标准 乙方按照《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餐售人员作业指导书》等要求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餐车经营任务指标、餐车棉质品洗涤费、餐车基本库保洁费、货款、考核款等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款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二)因乙方原因导致餐车(车辆)设备、设施受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在所有损失确定金额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损失赔偿金,并应当按照损失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擅自转包、分包经营管理业务的,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因乙方转包、分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人员不符合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每发现一次,乙方按照每人次 1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当立即调整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旅客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损失的全部费用。 (六)乙方违反国家法律、****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先行代乙方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七)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人数、项目、质量、时间完成经营工作,延误甲**常运营的,甲方每趟扣除乙方5000元违约金。 (八)乙方在经营中违反甲方规定或因自身原因影响甲**常生产经营,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经济考核,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九)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30÷经营管理车次餐车总班组数×趟经营任务指标” 元违约金。 (十)乙方其他违约责任,****集团和**局关于旅客列车餐售业务相关考核办法、《****班组自控型考核标准》(宁铁餐服办〔2022〕6号)执行。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协商变更、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应在不履行本协议之日前30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并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发生铁路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可解除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 (四)一方发生下列情形的,协议相对方有权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无力偿付债务,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的。 4.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五)乙方发生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1.擅自转包、分包承包经营业务。 2.乙方及其餐售人员发生涉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收到甲方要求其整改的通知,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3.一个月之内出现 1 次严重影响甲**常经营行为的。 4.其他: 。 (六)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协议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协议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协议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一)在协议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协议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重大传染性疾病、战争、恶劣自然气候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通知 (一)本合同中,对于甲方依法依约单方解除合同需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有权使用本方于本合同留下的手机号、电子邮箱,按照乙方于本合同留下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和地址,选择其一向乙方以发送手机短信(含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甲方发送手机短信(含微信)或电子邮件成功即视为送达(即视为乙方已知晓通知内容);若甲方选择按照乙方于本合同留下的地址,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履行通知义务时,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乙方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即视为乙方已知晓通知内容)。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留下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和地址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的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未纸质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手机号、电子邮箱和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等的送达处所:
甲方确认的送达处所:
地址:**市站南东路5****基地办公用房1-3层 邮政编码:530000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确认的送达处所: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三)若乙方于本合同留下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不准确、不完整,或乙方指定的联系人未能或无法签收,导致乙方未能实际收到甲方的通知,甲方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含)视为甲方送达之日。 (四)双方上述送达处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法院提起诉讼。 3.****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调解解决。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需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三)因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交通费、采取财产保全的费用、公证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五条 协议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二)乙方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乙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文本一式 肆 份,甲方执叁 份,乙方执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集团、甲方或乙方上级单位出台新规定时,双方同意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执行。 (二)双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含义,并明确其权利和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对本协议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其变更、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变更、补充协议为准。 (四)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的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为履行协议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五)本协议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双方应遵守有关防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方人员发生不正当的利益关系。 (七)其他约定: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甲方名称)与 (乙方名称)普速列车餐车经管理营协议(协议编号: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指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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