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老旧小区综合建设工程(三江街道)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市老旧小区综合建设工程(三江街道) ****改革局以嵊发改中投〔2024〕12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市老旧小区综合建设工程(三江街道)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 9399.33万元,其中**工程造价3552.48万元,建设规模:2024年**市老旧小区综合建设工程(三江街道):立面改造、土建、市政、管网、园林景观、绿化、照明、水电安装等内容。建设地点:**市。
2.2招标范围:2024年**市老旧小区综合建设工程(三江街道)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3217.6783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
2.4****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业绩(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工程合同;(3)工程竣(完)工验收文件:包括竣(完)工验收记录或竣(完)工验收报告或竣(完)工验收备案表。注:以上(1)、(2)、(3)项证明资料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则另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园林除外)),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省级诚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在建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变更项目负责人书面资料,没有在诚信平台及时变更,视同为有在建工程,同一投标人拟派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如已有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参照有“在建工程 ”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人员均可。)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3.16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园林除外))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五大员专业符合专业工程类别,其中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须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其它项目部管理人员联合体各方提供均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 (含图纸) 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36:8080/TPBidder/frame/fui/pages/themes/elegant/elegant?pageId=pages-elegant)。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7.监管机构:****建设局、****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官**路575号华汇大厦北楼14楼 地址:**市鹿山街道东南路387-1号
联系人: 史德峰 联系人: 求芳
电 话: 137****3760 电 话: 159****1802
邮 箱: / 邮 箱: ****@qq.com
2024年9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