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 **市江东旧桥旁江东站房(****)3年租赁权。 |
产权状况 | 2015年划拨管理,无产权证。 |
实物状况 | 在租,租赁合同2024年9月30日到期 |
资产明细清单 | 无 |
租赁物瑕疵 | 无 |
租赁用途 | 经营场所 |
租赁期限 | 3年 |
免租装修期 | 无 |
租金收缴方式 | 按年缴纳,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在合同签订前先支付第一年租金,后续租金支付在上一年期满前10日支付。 |
水电及物业费 | 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 租赁底价:起拍价为15360元/年,从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履约保证金 | 承租人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中标后第一月租金的3倍(3840元)),租赁期满,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
竞价方式 | 增价式拍卖 |
承租方资格 | 1.资信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有发生违约欠租纠纷的单位不能参加竞租。 3. 竞租人包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个体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4.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指两个单位及两个个体组成的联合体)。 5.基本情况证明文件包括: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许可参与竞租的权限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6. 竞租人须出具“本企业包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者实际控制人(本个体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没有信用状况不良或者履约能力不足的记录”的承诺书。 |
优先权情况 |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招租底价不含物业费、水电费 |
二、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出租方以租赁标的现有的状况出租,竞买人须充分评估标的物现状,参加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
2、竞买人必须充分阅读拟签约的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合同及协议中所有条款。
3、买受人应在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出租单位签约。
4、如遇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如数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5、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所有人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24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7时前自行将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和存款回执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户 名:福****公司 (注:拍卖保证金)
银行账号:7341 6101 8260 0009 665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华林支行
四、拍卖会时间:
2024年9月25日上午10:00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采用网络拍卖,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
五、风险揭示:
1. 买受人应自行针对标的物的现状就拟开展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并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现场看样,确保对标的现场状况无异议,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拍卖人可以重新拍卖。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支出及原拍卖应收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3. 若竞买人有违反本拍卖规则条款规定的行为,将被取消竞买(买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拍卖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六、咨询电话:潘先生 186****7793、林先生 137****2937
七、监督电话: 0591-****9134
地址:**五四路239号7层
****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