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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分处理场地监控改造项目
比选采购公告
****(采购人)就****市分处理场地监控改造项目,委托****(采购代理)进行比选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分处理场地监控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1.采购内容:****处理场地安装57路探头,2台监控主机,33块监控硬盘,监控主机对录像内容保存天数需要满足邮管局要求保存90天,监控设备要由卖方向买方的中标单位采购。
2.维保期限:2年。
3.供货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
4.采购控制价:291143.4元,其中改造费用203513.4元,监控设备要由卖方向买方的中标单位采购,费用为87630元。
四、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五、购买比选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购买);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身份证除外。
六、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领取地点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时间);
2.比选地点:**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振华西街2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采购代理:****
地 址:**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邮 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792、182****5236
邮 箱:****@163.com
联 系 人:高朋 张晓阳 马彦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