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泰山联合林场65亩杉木商品林采伐销售权转让
产权基本信息 |
项目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林场于1993年与**村碧桃组联合造林山场,转让仅限造林山场四至范围内人工林。面积共65亩。山场四至:**2020年主伐幼林地当湾;南至本山脚;西至本山降;北至奇溪分界降。采伐方式为皆伐,中标价不包括采伐生产运输成本和办理外运手续时等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及施工时损坏、损毁周边茶叶、树木等赔偿的一切费用。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按约定付清交易款后,林场即在7个工作日内拨交山场和林木采伐许可证。 2、该片杉木人工林山场,交通条件一般,林木状况良好,经有关部门评估,山场面积共为65亩,设计采伐蓄积共约1135立方米。 3、该山场采伐销售权转让年限为9个月。 | ||
交易面积: 65.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65.00亩 | ||
项目位置:**乡**村碧桃组“背后” | ||
项目四至:小班**2020年主伐幼林地当湾;南至本山脚;西至本山降;北至奇溪分界降。 | ||
树种组成:杉木、栎木 | ||
主要树种:杉木 | 平均树龄:32年 | 株数:1.0500万株 |
平均树高:14.00米 | 平均胸径:15.50厘米 | 蓄积(材积)量:1135.0立方米 |
补充说明:为**县采字[2024]287号批准的主伐材,树种为 杉木、杂木,采伐面积 65亩,蓄积约1135立方米、预计出材数量约 690.8立方米,其中杉木660.6立方米,杂木材积30.2立方米。 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0 日,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5 年 6 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林场,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山场内树木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 3、****林场提供本次采伐证,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林场的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林场配合协调解决中标者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4、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发生森林火灾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5、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受人在运输木材时,必须遵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林场有权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7、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 8、买受人若需在采伐区开设林道运材,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路、林地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卖方予以配合协助。买受人所修作业道,在本次采伐运输结束后,****林场所有。 9、根据上级要求,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从坞口进去的三个坡内(即在坞口公路上可视的山场范围内)不能开设运材道。中标方中标后必须缴纳50000元的开设运材道和主伐施工保证金。采伐各项工序结束验收无异议、合格后给与退还。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 | 使用权人:**** | 权证编号:**** |
权证名称:林权证 | 权属类型: 联合 | |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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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
标段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售权****林场于1993年与**村碧桃组联合造林山场,转让仅限造林山场四至范围内人工林。面积共65亩。山场四至:**2020年主伐幼林地当湾;南至本山脚;西至本山降;北至奇溪分界降。采伐方式为皆伐,中标价不包括采伐生产运输成本和办理外运手续时等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及施工时损坏、损毁周边茶叶、树木等赔偿的一切费用。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按约定付清交易款后,林场即在7个工作日内拨交山场和林木采伐许可证。 2、该片杉木人工林山场,交通条件一般,林木状况良好,经有关部门评估,山场面积共为65亩,设计采伐蓄积共约1135立方米。 3、该山场采伐销售权转让年限为9个月。 | |
交易面积: 65.00亩 其中: 商品林 65.00亩 | |
数量: 株数1.05万株、蓄积(材积)量 1135立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100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334200元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补充说明:为**县采字[2024]287号批准的主伐材,树种为 杉木、杂木,采伐面积 65亩,蓄积约1135立方米、预计出材数量约 690.8立方米,其中杉木660.6立方米,杂木材积30.2立方米。 1、竞价意向人报名时为单位的需持营业执照(包括收购、加工、销售)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报名,不是法人代表本人前往需提供委托书方可报名,自然人报名****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报名)。 2、买受人获得这片杉木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林场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0 日,木材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025 年 6 月 30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林场,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山场内树木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 3、****林场提供本次采伐证,如****林场概不负责。林场已做好四至边界线标记清楚,以防越界采****林场的标记范围内进行采伐作业);林场配合协调解决中标者在采运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4、买受人经营作业必须规范操作。绝对不允许偷盗和破坏中标范围以外的树木和公物,同时必须预防森林火灾,在采伐区发生森林火灾或者采伐作业人员造成发生森林火灾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5、买受人必须要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保险,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亡(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盈亏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负,林场均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买受人在运输木材时,必须遵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林场有权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6、买受人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竞买成交款;逾期未交清木材成交款,视为弃标,林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林场的赔偿金及费用。 7、买受人交清全部货款后,林场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拔交手续。 8、买受人若需在采伐区开设林道运材,应事先征得林地所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路、林地损失等费用由买受人负责,卖方予以配合协助。买受人所修作业道,在本次采伐运输结束后,****林场所有。 9、根据上级要求,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从坞口进去的三个坡内(即在坞口公路上可视的山场范围内)不能开设运材道。中标方中标后必须缴纳50000元的开设运材道和主伐施工保证金。采伐各项工序结束验收无异议、合格后给与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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