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
****遴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受****委托,就****遴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 项目名称:****遴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遴选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项目,共两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1.4 服务内容要求:
一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服务机构数量:3家;对医院5万元及以上的日常零星维修装饰工程及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编制造价咨询服务。除按医院要求提供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外,应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规范要求。
二标段: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遴选服务机构数量:3家;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咨询;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编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等。
投标人可同时对多标段进行投标,最终仅可中标(入围)其中一个标段。
1.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 控制价:
1、按照**市财政现行收费标准的基本费率和审减费率进行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不低于15%);
2、对取费不足2000元的项目,按照2000元为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报价。
1.7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在服务期内一年一考核一签订);
1.8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出具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相关报告、资料等。
二、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投标人须具有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本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时间为准)。
2.4 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在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2.5 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6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8 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2.9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2.10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3.1 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0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30分
3.2 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方式;获取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均为加盖公章合成一个PDF的扫描件;邮件内容标注文字: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确定报名的投标人向****@163.com发送报名资料(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发送,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联系电话:电话:0379-****9099;131****0698。
3.3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09月24日09时30分(**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市**区**东路****中心13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招标单位:****
地址:**省**市**区金谷园路80号
联系人:王女士、李先生
电话:0379-****6191
七、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路****中心13楼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379-****9099
邮 箱:****@163.com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379-****7278
九、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