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建设局,各投标人:
现将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智能化招投标以及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作强调如下。
一、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智能化招投标工作
《**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智能化招投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从自动匹配招投标条件、自动电子清标、自动抓取工程业绩和信用信息、自动智能化评标、自动全链条监管“五个自动”上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投标活动全程公开透明,保证了评标结果客观公正,解决了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招投标环境,提供了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智能化招标投标实施以来,各方反映有部分投标人疑似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现部分企业上报信息涉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公共**交易平台发现部分投标人在清标过程中经过系统分析涉嫌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发现部分中标人存在承诺派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或未合规变更行为。此外,还存在部分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造成项目实施延误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智能化评标办法》《**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电子清标内容及规则》《**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串通投标认定处理办法(暂行)》《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智能化招标投标活动中相互串通投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录入行政处罚信息。
另外,****开发区“双水源”过渡供水工程施工项目、**县日吾其乡西嘎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中学新校区周转房建设项目、日****基地维修改造(教学楼、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中,经相关平台推送的疑似涉嫌串通投标的14家投标人,我局将重点关注持续跟踪,全面深入分析查证其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后依法严厉查处。
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工作
今年区、市两级住建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大部分项目现场履职人员与中标通知书承诺人员不符且未履行变更手续,部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劳务企业以及分包企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支付等不规范,部分项目中标通知书核发存在逻辑错误,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无审批,部分施工单位劳务分包、设备租赁、采购合同及往来票据不规范。
****住建局要按照《**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务必认真对照中标通知书核准中标人承诺到岗人员以及五方承诺人员,依法严格审批施工许可。
要按照《**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工费用拨付的通知》,务必严格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民工工资款进账和施工单位网上代发工资情况。
要按照《**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信息化考核及信用扣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严格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和务工人员打卡考勤情况,原则上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变更,在项目未竣工前中标承诺派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履职,确需变更的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报项****住建局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变更登记审批,对未补充完善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未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管理、未现场实名制考勤的企业和人员,各住建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处置。
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以及《**自治区依法限制建设工程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情形目录清单》和《**自治区依法限制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从业行为情形目录清单》等有关政策法规,****住建局要进一步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重点严查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包的违法发包行为;重点严查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严查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严查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要积极运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动态核查现场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变更和到位履职行为,对信息系统的数据要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对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查处,对发现问题不予查处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企业弄虚作假的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问责。
三、依法受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各方可依法向我局提供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以及行业领域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线索,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信息,按照《**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调查取证后严肃处罚。
电话举报:0892-****643 邮箱举报:****@163.com
来信或来访举报:**市**区扎德东路9号 ****建设局 202办公室,邮编:857000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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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