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人
项目管理单位比选报名公告
****(以下简称中城合创)破产预重整一案,临时管理人拟公开比选破产房地产项目管理单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2024年6月18日,****法院作出(2024)川0623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受理****(以下简称中城合创)破产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4)川0623破申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城合创成立于2020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林彬,注册地址**省**市**县**镇南渡村7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23MA67HD15X3,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销售建材、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城合创因疫情及市场经济下行等原因,导致其开发的城南壹号2区项目自2024年2月停工至今。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8,892.39㎡,建筑面积279,533.94㎡,包括约1,950套住宅、74套商业用房、1,138个地下车位(其中555个产权车位,583个人防车位)。项目共分三个组团进行开发建设,其中一组团包括1#、2#、3#、5#、6#、7#、11#楼(共1013户),已于2023年4月完成竣工交付;二组团包括8#、9#、10#楼(共296户),主体已封顶,装饰工程已完成30%;三组团包含12#、13#、15#、16#、17#、19#楼(共641户),目前12#楼主体已封顶,13#、15#楼主体为17层,主体已施工至2层;16#、17#、19#楼主体为25层,目前已施工至19层。
三、报名资格
报名机构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
2.机构具备房地产开发管理或工程管理服务经验和能力;
3.机构及经营管理团队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管理团队的成员无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机构及团****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无债权债务、未履行完毕合同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项目管理单位的主要工作内
在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的监督下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项目全周期的工程、设计、成本、开发报建管理;
2、项目开发和建设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移交接管,原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缺陷的整改,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总包及分包的管理,过程设计、成本管理,跟踪审计,全面组织工程施工;
3、负责各参建单位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作为项目资料和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5、竣工验收及各项验收的办理,交房办证,质保期内的维保工作;
6、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工程项目整理汇编、及时向甲方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及有关技术资料;
7、就房屋建设和交房事宜与项目购房业主的沟通工作;
8、****公司运营、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提出的咨询和建议,就管理人的咨询提供分析论证意见;
9、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应由项目管理单位应该完成的工作;
10、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与续建相关的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报名机构应于2024年9月6日17:00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办公室地址:**市**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101,联系人:但律师,电话:156****5757。
2、报名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或文件;
(2)报价函,按照下列方式报价:
1)采用固定金额模式进行报价。
2)报名机构的报价为完成本公告第四条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包干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除此之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辅助机构需承诺:在预重整期间不收费用,在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后列入破产费用,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3)项目工作方案;
(4)承诺书:机构及经营管理团队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团队成员无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机构及团****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无债权债务、未履行完毕合同关系;
(5)保密函;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同时,报名机构须需提供包括完整申报材料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1份并密封。
六、评审方式
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资质、本案工作时限、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择优确定中选机构。比选结果在**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三个工作日。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告方式
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
八、特别提示
1.本项目为预重整项目,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一旦参加比选,视为接受所有风险并同意遵守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则及本次比选规则。
2.机构费用将在转入正式重整后列入破产费用支付,在预重整期间不支付费用。如本案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同意继续使用预****公司的,不支付相关费用。
3.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本次遴选确定中选机构、备选机构各1名(如有);如仅有一家单位报名的,临时管理人可直接决定,无需另行招募。
5.本次比选工作不适用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告或通知方式,调整、补充比选有关事项。
特此公告
****预重整管理人
2024年9月3日
附:
项目管理单位比选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 | 50分 | 基准价:以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参选机构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评分标准:等于基准价的报价得35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加0.25分【(报价-基准价)/基准价】,最多加分至50分;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25分,直至扣至0分。 |
资质条件 | 15分 | 参选机构是否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监理、造价等资质(附相关证明资料);具有良好的商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完全满足要求,11-15分;基本满足要求,6-10分;基本不满足要求,0-5分。 |
工作方案 | 35分 | 根据参选机构所作的工作方案与工作计划是否科学、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针对管理人需求有明确、详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计划等情况评分。 编制优良,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25-35分;编制较好,基本满足要求,13-24分;编制一般,方案可行性差,无针对性0-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