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本田金属汽车精密零部件生产基地二期(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4772X1 | 建设单位法人:小岛晃 |
陈立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工业园 ****工业园) XQ-YA0130-A号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本田金属汽****基地二期(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 ****工业园) XQ-YA0130-A号地块 |
经度:112.70217 纬度: 23.1932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30 |
肇环鼎建〔2023〕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7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4772X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84772X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3MA5506CT0A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6UDY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工厂活塞****工厂内并增加活塞产能100万只/年,扩建为**本田金属汽****基地二期,建成后年产1000万只活塞。本项目与**活塞工场在原辅材料、主要设备和产品上基本一致。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工厂活塞工场的涉VOCs工序全部迁建至本项目。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设定劳动定员580人,年工作日约354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工厂活塞****工厂,年产300万只活塞。本项目与**活塞工场在原辅材料、主要设备和产品上基本一致。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工厂活塞工场的涉VOCs工序全部迁建至本项目。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设定劳动定员200人,年工作日约354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
分阶段建设,第一阶段验收年产300万只活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熔化→铸造→冷却→切断→清洗→检测→热处理→抽检→机加工→清洗→印刷→称重→检测→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熔化→铸造→冷却→切断→清洗→检测→热处理→抽检→机加工→清洗→印刷→称重→检测→出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园****处理厂处理;生****处理站处理,部分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有机废气喷淋。废气:连续热处理炉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后经15m排气筒G1直接排放,印刷有机废气VOCs收集经15m排气筒G2直接排放,熔解炉废气颗粒物、氟化物经移动收尘设备收集处理后经3m排气筒G3车间内排放,模具整备废气颗粒物经“水帘柜+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浇铸废气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工业园****处理厂处理;生****处理站处理,部分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有机废气喷淋。废气:连续热处理炉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后经15m排气筒G1直接排放,印刷有机废气VOCs收集经15m排气筒G2直接排放,熔解炉废气颗粒物、氟化物经移动收尘设备收集处理后经3m排气筒G3车间内排放,模具整备废气颗粒物经“水帘柜+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浇铸废气颗粒物车间无组织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铝灰渣、熔解炉粉尘、废脱模剂罐和颜检液罐、废颜检液、废切削液、废涂料渣、废机油和废油桶、污泥和油泥、废酒精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公司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铝灰渣、熔解炉粉尘、废脱模剂罐和颜检液罐、废颜检液、废切削液、废涂料渣、废机油和废油桶、污泥和油泥、废酒精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公司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3.4349 | 0 | 3.4349 | 0 | 0 | 3.435 | 0 | |
10.304 | 0 | 10.304 | 0 | 0 | 10.304 | 0 | |
0.687 | 0 | 0.687 | 0 | 0 | 0.687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2 | 0 | / |
1.101 | 0.0027 | 1.265 | 0 | 0 | 1.104 | 0.003 | / |
10.298 | 0.0425 | 11.832 | 0 | 0 | 10.341 | 0.043 | / |
2.109 | 0.0178 | 2.345 | 0 | 0 | 2.127 | 0.018 | / |
3.257 | 0.0688 | 3.52 | 0 | 0 | 3.326 | 0.06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园区****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 | 三级化粪池 |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排放****工业园****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 | |
2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园区****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 | 隔油+混凝+接触氧化 | 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各污染物排放****工业园****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连续热处理炉废气处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铸件热处理”相关的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热处理炉”相应的标准限值 | 直接排放 | 监测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铸件热处理”相关的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林格曼级)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热处理炉”相应的标准限值 | |
2 | 印刷有机废气排气筒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有机废气排放限值 | 直接排放 | 监测期间VOCs、苯系物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有机废气排放限值 | |
3 | 熔解炉废气处理设施 | 颗粒物执行国家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电弧炉、 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标准限值与关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较严值;氟化物执行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 | 移动收尘设备 | 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电弧炉、 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标准限值与关于《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较严值;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 | |
4 | 模具整备废气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水帘柜+滤筒除尘器 | 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减振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 类标准 | 消声、减振装置 |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符合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铝灰渣、熔解炉粉尘、废脱模剂罐和颜检液罐、废颜检液、废切削液、废涂料渣、废机油和废油桶、污泥和油泥、废酒精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公司处理;生产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铝灰渣、熔解炉粉尘、废脱模剂罐和颜检液罐、废颜检液、废切削液、废涂料渣、废机油和废油桶、污泥和油泥、废酒精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公司处理;生产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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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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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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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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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查,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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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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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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