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酒店至动车站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建设局以德发改审[2024]147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龙浔镇、浔中镇、盖德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车站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工程造价862.227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车站沿线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为**县龙浔镇、浔中镇、盖德镇,本项目的工程造价为862.22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及养护、室外总体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的工程造价为862.2272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的工程造价为862.2272万元,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按照闽发改规[2023]3 号及泉发改规[2023]3 号文件执行,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龙浔镇瓷都大道市政大楼三楼,邮编:3625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6001,传真:/
联 系 人:赖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得盛集团办公楼五楼,邮编:3625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 话:0595-****0358/135 1503 3358,传真:0595-****0269
联 系 人:涂工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县凤池街 10号政府大院内文教楼 12 层
联系电话:0595-****2029,0595-****2774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县浔中镇东埔口5****中心新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595-****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