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边境经济合****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博市发改备【2022】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
2.2招标内容与范围:完成对**边境经济合****中心建设项目中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2.3计划交货周期:计划交货周期 31 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09月30日,计划结束日期2024年10月30日。投标人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节点,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及安装,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4本次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设备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境内生产厂家或其产品代理商(经销商)。
3.1.2若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本单位制造的产品须具有相应产品的制造商声明书;若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必须具有经销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1.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3.1.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1.7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n )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2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年 09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制造商声明书或经销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公章)至**路26****广场C座19A-L室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乌****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辅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市公共**交易网》(http://zwfw.****.cn/ggz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 联系人:宋** 电 话:181****8381 邮 箱:****@qq.com | 招标人:五矿****公司 地 址:**市**区街道**春天小区39-4号 联系人:胡晨、宋志玲 电 话:186****9297 邮 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