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解放东路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项目-澄清公告[变更]
****东路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东路支行营业用房标准化装修改造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至本项目所有招标文件持有者: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第三十条质量保修”30.2 本工程保修期:装修部分质保期 2 年,门头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和屋顶防水工程为 5年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保修时间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修改为: 本工程保修期:装修部分质保期 1 年,门头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和屋顶防水工程为 5年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保修时间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书”中“四、质量要求”:2、质量保证要求:质保期2年,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返还。质保期内因设备、材料质量或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应无偿保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维修费超过预留质保金时,超出的部分仍由施工方承担。 修改为: 质量保证要求:质保期1年,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且无未解决质量问题返还。质保期内因设备、材料质量或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应无偿保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维修费超过预留质保金时,超出的部分仍由施工方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二、其他公告内容
/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西路85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317-****8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刘振宇
电话:010-****8223
电子邮件:liuzhenyu@cntcitc.****.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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