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南部片区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3
项目名称 | **市**县**街道**片区水毁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街道**片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5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井洪波 |
联系人 | 孙凯 | 联系电话 | 183****1198 |
项目投资(万元) | 988 | 环保投资(万元) | 54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①道路修复硬化10688米。主要****面粉厂全长2220米,朱位村村内道路4500米;西寨村至胡梅涧村道路全长1200米,村内道路全长1100米;庄家庄东西街480米、南北街巷5条共计1188米;②整修排水沟、边沟6800米。主要包括朱位村**排水沟全长4032米,西寨村边沟、排水沟1300米,庄家庄排水沟1468米;③修复提升小型桥梁6座。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该工程建设期中,施工扬尘拟采取以下措施以降低扬尘污染。 ⑴对施工场地和道路进行洒水。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的措施予以有效抑止。⑵施工作业做到商品化。应选择具有一定实力的施工单位,采用商品的厂拌水泥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对于定点的商品化水泥生产单位。 ⑶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以尽量减少道路扬尘产生量:运输材料尽量用帆布等做到较好地被覆,避免敞开式运输。 ⑷石灰、黄砂等堆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从而起到抑尘的效果。 ⑸按照弃土处理计划,及时运走弃土,并在装运过程中不要超载,防止沿程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同时施工者应对工地门前的道路环境实施保洁制度,一旦有弃土、建材散落应及时清扫。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加盖篷布,减少沿路遗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扔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当中,并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为本工程的弃土制定处置计划,弃土的出路主要用于筑路、小区建设等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⑴该工程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⑵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噪声,不得在夜间进行路面夯实或其他高噪声的作业。⑶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⑷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要选择设备放置的位置,注意使用自然条件减噪,以把施工期的噪声影响减至最小。⑸施工场地附近有特别敏感点时,应在靠敏感点一侧设置临时隔声声障⑹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应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 | ||
承诺:**** 井洪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井洪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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