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深化、完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宏观意图,顺利实施本规划区的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区的规定性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便于能够在本规划区进行全面微观的具体控制,适应规划管理的需要,将规划落到实处以促进规划区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详细规划修编。****组织编制了《**县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切实保障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修编方案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征求市民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10月3日。
二、公示地点:****政府网站、****公示栏、项目现场
三、反馈意见方式:
1.来信请寄至:**县西凤巷104号,****,邮政编码:628200
2.联系人:米鑫荣
3.联系电话:0839-****042
****
2024年9月3日
《**县大中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主要内容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深化、完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宏观意图,顺利实施本规划区的详细规划,落实规划区的规定性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 制标准,便于能够在本规划区进行全面微观的具体控制,适应规划管理的需要,将规划落到实处以促进规划区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详细规划修编。
二、规划原则、功能与规模
(一)规划原则:整体化原则、近远期结合原则、生态保护原则、特色原则、动态持续原则。
(二)规划功能:以文娱休闲、特色教育、高品质居住功能为主的现代城市风貌新区。
(三)规划规模:规划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0.6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5.87公顷;规划区可容纳人口约7700-12000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25.76—40.15m2/人。
三、主要内容
(一)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总建设用地面积75.87公顷,其中:规划居住用地31.4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4.16公顷,商业服务设施用地5.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0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6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51公顷。
(二)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地块用地面积、使用性质及兼容性、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机动车辆开口要求、停车泊位、配套设施为强制性指标,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体量、建筑环境、人口容量为指导性指标。各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后退、机动车禁止开口线和停车泊位等控制指标必须符合《**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及图则中的相关规定以及****的管理。同时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使土地使用实现集约化、节约化,结合《国土****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的相应法定相关文件针对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上对地块建设容量实行上下限控制,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下限指标必须大于1。
大中坝片区地块指标表
地块 编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ha)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 停车泊 位(个 /100㎡ 计容建面) | 配套设施 |
DZB- 01-01 | 1401 | 公园绿地 | 0.42 | —— | —— | —— | —— | —— | —— |
DZB- 01-02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1.08 | 2.22 | 50.3 9 | —— | 13.5 8 | 0.8 | ****服务站、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 |
DZB- 01-03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3.37 | 2.7 | 22 | —— | 35 | 0.8 | ****服务站、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 |
DZB- 01-04 | 1401 | 公园绿地 | 2.52 | —— | —— | —— | —— | —— | 运动场地、健身器 材、可再生**回 收点、公共厕所 |
DZB- 01-05 | 1401 | 公园绿地 | 0.37 | —— | —— | —— | —— | —— | 可再生**回收 点、公共厕所、运 动场地、健身器材、 公共停车场 |
DZB- 01-06 | 0701 0204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 业、幼儿园) | 2.52 | 2.8 | 22 | 54 | 35 | 0.8 | ****服务站、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幼儿园、公共停车场 |
DZB- 01-07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2.10 | 2.8 | 22 | 80 | 35 | 0.8 | ****服务站、儿童与老年人 |
DZB- 01-08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 3.46 | 2.8 | 30 | 80 | 35 | 0.8 | 物业管理与服务 站、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 |
DZB- 02-01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5.44 | 2.8 | 22 | 80 | 35 | 0.8 | 物业管理与服务 站、可再生**回收点、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 |
DZB- 02-02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3.64 | 2.8 | 22 | 60 | 35 | 0.8 | 物业管理与服务 站、可再生**回收点、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 |
DZB- 02-03 | 1401 | 公园绿地 | 0.78 | —— | —— | —— | —— | —— | —— |
DZB- 02-04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5.34 | 2.8 | 22 | 80 | 35 | 0.8 | 物业管理与服务 站、可再生**回收点、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 |
DZB- 02-05 | 0702 | 城镇社区 服务设施 用地 | 0.93 | 2.5 | 22 | 36 | 35 | 结合方案确定 | ****中心、街 道办事处、公共停 车场、菜市场、社 区服务站、文化活 动站、社区卫生服 务站 |
DZB- 02-06 | 1401 | 公园绿地 | 0.19 | —— | —— | —— | —— | —— | —— |
DZB- 02-07 | 0901 | 商业用地 | 2.19 | 4.0 | 50 | 78 | 15 | 0.8 | 物业管理与服务 站、商场、自助银 行、小超市 |
DZB- 03-01 | 1401 | 公园绿地 | 2.49 | —— | —— | —— | —— | —— | 运动场地、健身器材、公共厕所、可再生**回收点 |
DZB- 03-02 | 1208 03 | 停车场用地 | 0.45 | —— | —— | —— | —— | —— | 公共停车场 |
DZB- | 0703 | ****基地 | 1.10 | 1.2 | 43 | 12 | 25 | —— | —— |
DZB- 03-04 | 0903 | 娱乐用地 | 1.50 | 1.2 | 20 | 18 | 20 | 0.8 | 娱乐设施 |
DZB- 03-05 | 1403 | 广场用地 | 0.46 | —— | —— | —— | —— | —— | —— |
DZB- 03-06 | 0901 01 | 零售商业用地 | 0.58 | 2.0 | 30 | 24 | 20 | 0.8 | 餐馆、饭店、电信 服务网点、快递服 务网点 |
DZB- 03-07 | 0901 04 | 旅馆用地 | 0.77 | 2.5 | 30 | 40 | 20 | 0.8 | —— |
DZB- 03-08 | 0701 0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1.39 | 2.5 | 22 | 36 | 35 | 0.8 | 物业管理与服务 站、儿童与老年人活动场、便利店 |
DZB- 03-09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1.27 | 3.0 | 45 | 24 | 35 | 1.0 | —— |
DZB- 04-01 | 1401 | 公园绿地 | 0.32 | —— | —— | —— | —— | —— | —— |
DZB- 04-02 | 0804 03 | 中小学用地 | 12.89 | 0.55 | 15.8 1 | —— | 31.5 | 1.5 | 中小学、可再生**回收点 |
DZB- 04-03 | 1401 | 公园绿地 | 0.48 | —— | —— | —— | —— | —— | —— |
DZB- 04-04 | 0703 | ****基地 | 1.01 | 1.2 | 43 | 12 | 25 | —— | —— |
DZB- 04-05 | 1401 | 公园绿地 | 3.60 | —— | —— | —— | —— | —— | 运动场地、健身器材、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可再生 **回收点 |
注:地块指标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取上限值,绿地率和停车泊位取下限值。
(三)公共设施控制
本次规划涉及的主要公用设施按五分钟生活圈和十分钟生活圈的要求来配置,****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农贸市场、储蓄所、社区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场地、****服务站、中学、小学、幼儿园、开闭所、电信所、邮政所、公厕等。
占地设施不得随意调整用地界线或用地面积,附建设施位置可根据具体建设情况可适当作出调整,但不得随意减少数量或压缩规模。
(四)四线划定与管理
1、城市绿线
(1)城市绿线划定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其中包括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以及规划区内的生态控制区域。
本次规划范围内,绿线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的控制线。
(2)城市绿线管制
①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②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③在城市绿线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限期迁出。
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环境。
⑤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
⑥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2、城市黄线
(1)城市黄线划定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具有影响的,规划中确定的必须严格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用地范围。包括:
①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停车场、****停车场;****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②取水工程设施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
③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停车场和修造厂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④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⑤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
⑥****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⑦邮政局、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
⑧****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⑨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
⑩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本次规划范围内,****停车场和沿河堤坝等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2)城市黄线管制:
①禁止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建设。
②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进行建设。
③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④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⑤对于违反黄线管制要求者,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城市紫线
(1)城市紫线划定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本办法所称紫线管理是划定城市紫线和对城市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本次规划范围内,目前不涉及任何文物保护单位用地的控制线。
4、城市蓝线
(1)城市蓝线划定
城市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本次规划范围内,蓝线主要包括**水体、河滩地等范围控制线。
(2)城市蓝线管制
①禁止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②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③禁止影**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④禁止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⑤禁止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五)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1、规划区内绿地包括各类公园、沿街绿带、小区游园、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城市开发建设均不得侵占。
2、规划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66公顷,其中公园绿地11.2公顷。
3、****规划所****广场,严禁改为其它用途,不得进行与规划性质无关的建设、开发。
4、****规划所划定的农林用地必须加以控制,以保护整个城市生态环境。
(六)城市设计引导
1、保护和强化**县城独特的城市特色,并体现传统文化精髓。
2、保护县城特色文化和人性化特色,构筑舒适的人居环境;配套完善城市功能,体现以行政功能为主的职能特色;建立高效的基础设施系统,体现方便、高效、舒适的特色。
3、合理开发利用滨水区域;保护县城的自然地貌;提高绿地及水系的可见性和可达性;突出城市区域特征,重视公共建筑选址。
4、加强空间节点的风貌景观规划设计规划区的主要出入口、中心区、重要的城市道路及其交叉口,在城市景观上形成节点,是城市设计的重要地段。
5、建筑体量规划严格控制建筑体量,保护山脊轮廓。滨水地区,要求建筑体量宜低、成组团。有重要景观控制要求的地方,须对建筑作景观要素的分析论证。2、建筑高度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的原生性。建设高度适宜变化,错落有致,体现背山、面**市风貌。
6、结合地区城市景观的需要,注重建筑顶部造型设计,各建筑既要整体统一又要区别对待,突出各自的特点,单体建筑第五立面设计上宜采用的形式,根据其所在城市功能分区的基调及城市轮廓线要求确定。不应出现大片平直死板的平屋面;坡顶需注意屋顶本身的长宽高尺度与比例,不致显得庞大、笨重。
7、商业步行街位于片区**,建筑风貌结合博骏公学建筑风貌相协调,以英伦风貌为主,局部可点缀**本底特色,整体以暖色调为主,建筑体量不宜过大;沿滨河路段低多层住宅建筑风貌以新中式建筑为主,色调以暖色调为主;高层住宅建筑风貌以新中式建筑为主,色调以暖色调为主。
8、街道设施及标识沿街、广场及重要的交叉口不得随意设置广告、招牌和标志物,各类牌匾、广告不得粗制滥造,不得突入道路红线,不得影响绿化和管线设施。街灯、交通标志、路牌、消防栓、邮政信箱、电话亭、垃圾箱、公共汽车候车廊、座凳、自动售货机、公共指示牌等街道设施的设置位置、形式、体量、色彩和材质等,都必须统一,做到设计与环境相协调。遵循系统性、环境协调性、功能性、安全性、人性化等原则。各种交通标志应醒目,尺寸规格化。消防栓的位置必须明显,并鼓励消防栓结合建筑或花坛设置。垃圾箱应独立设置在人流密集处,形式简洁,易清洗,并应避免使用鲜艳色彩与卡通造型。电话亭的形式应与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尺度要与场地空间相匹配。导游指示图牌宜设在道路交叉口或结合公交候车廊设置,街凳、自动饮用水机等行人休憩设施不宜紧靠行人通道布置,自行车停车设施布置不应影响交通。同一建筑设置若干广告标识,尺度要求一致,多高层建筑墙面广告标识面积不得超过该墙面面积的 1/10,建筑底层外墙面的标识广告面积不得超过2㎡,人行道、****广场上设置的广告标识一般不得超过0.8㎡,特例需经****专门审定。设置在同一路段的灯箱广告,尺度、形式要求统一。霓虹灯宜设在建筑临街面或楼顶部。面积在2㎡以上的广告标识禁止使用色彩强烈、形式怪异的设计。不同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形式、色彩应不同,同一路段的小型广告标识尽可能形式比较统一。街道霓虹灯广告标识设置尺度、位置应由****审定。
9、道路照明除按规范保证视线辨别和交通安全需要以外,应体现道路等级,以具备引导和辨别的功能。特殊的景观浏览道路,如中心区商业街等,可通过建筑物照明、绿化的照明和广告灯箱的处理达到特别的景观效果。
(七)道路系统
1、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以及布置市政管线设施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2、按照道路主要功能分类,规划区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其红线宽度分别为主干路24m,次干路18-20m,支路10-20m。道路主要为滨河路、****广场路等。
3、规划区主要采取平面渠化的交通组织模式。
4、规划区内各类****停车场和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安装充电桩,均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相关要求设置。
5、鼓励****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室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参照《**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按地方相关规范规定执行。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退让地块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米,同时满足不小于地库底板至顶板的高度的0.7倍要求。临近**地块的地下室,建议按地下一层计算,具体建筑面积以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设计方案为准。相邻地块之间地下室可整体设计或通过通道连接、坡道共享。
6、根据《城市道路设计标准》对起坡度、坡长进行严格控制,对于道路纵坡小于0.3%的路段应设置锯齿形偏沟并加大雨水箅子的密度以满足路面排水的需要。
(八)综合防灾控制
1、针对规划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大风灾害、地质灾害(如崩塌类地灾)等,进行防范管控。规划区范围内街头绿地、开敞空间等空旷地作为灾害发生时的临时避难场地。规划区内对外交通道路为区域性疏散通道和防灾供应通道及救援通道,其他内部道路为片区内部疏散通道和防灾供应通道及救援通道,这些道路两侧建筑高度与道路宽度比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灾要求。
2、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防。
3、在行洪区内除必要的与防洪有关的工程构筑物外,严禁修建其他构建筑物。对河道进行必要的疏浚整治,保证行洪断面和通道。严禁往排洪渠、截洪沟倾倒垃圾。
4、规划区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按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5、规划生态公园、街头绿地、学校、运动场等,作为避震疏散地,疏散半径300-500米,这些空地的有效面积之和应超过人均1.5㎡的疏散面积。
6、规划区内道路设置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能大于 120m,其保护半径小于150m。为满足消防需要,主要道路上铺设的给水管径不能小于DN150。在下一步规划建设中,必须按国家有关防火规范执行,并应主动接受消防部门审查与验收。应严格按防火规范设置消防通道,尽端式道路必须设置回车场,回车场半径不小于15米,保证防火间距,配置消防灭火设备。
7、地下停车库在规划、建设中,应与人防设施相结合;人防工程出入口边缘半径8米范围内不得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防止倒塌造成伤亡。鼓励****停车场、人防设施及储物区,地下室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8、**建设项目应按程序规范办理相关手续。
(九)环保及环卫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
1、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片区的大气环境整体上应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
2、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及《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表水系应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以内,地下水应达到国家地下水Ⅱ类标准。
3、依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大部分区域的声学环境按1类标准控制。
4、固体废弃物要求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化、效益化的目标。
环卫工程规划
1、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
按生活垃圾指标1.0kg/日人计算,**大中坝片区生活垃圾量为12吨/日,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化,建议采用活动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原则不超过70米。为减少生活垃圾造成二次污染,片区不单独设置垃圾转运站,由垃圾运输车直接从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2、公共厕所
规划片区共设置公厕3座,结合绿地及公共活动空间设于居住组团内部。
3、果皮箱
原则上沿河路商业带每隔25-50m设置一个,片区主要道路60-80m设置一个,片区次要道路100-120m设置一个。
实施保障
1、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发展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次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2、加大政府导向型投入,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引入政府和社会等方式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平台建设。
附件:1.区位关系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
3.地块编号规划图
4.道路结构规划图
5.开发强度控制规划图
6.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1.区位关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