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52 号 ****工业园刘家山片区污水收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都发改可研字〔2024〕52 号
****工业园刘家山片区污水收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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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工业园刘家山片区污水收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都工管函〔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函审。根据****《关于的函审意见》(九工咨字〔2024〕8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工业园刘家山片区污水管网,解决片区内企业生产生活污水收集排放问题。依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工业园刘家山片区污水收集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园区刘家山片区(智慧产业园地块南侧围墙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管道全长约1608m。其中:污水重力管道管径DN400,管长658米;污水压力管管径为DN200,管长950米;****泵站****泵站基础及配套动力电缆),φ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9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5月至2024年9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75.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35.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1.5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7.8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都财办〔2024〕14号)。
六、******局《****园区刘家山片区污水收集工程用地情况说明》。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