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县**镇青墩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采购范围为**县**镇青墩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青墩小区位于**县**镇,为拆**置小区;占地约105亩,住宅共计1148户,总建筑面积:19.47万㎡。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项目经理及安保服务要求、保洁服务要求、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物业交接和其他管理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荣先丙、任晓红、张克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收取标准。
2.收费金额:1342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8。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人民政府提出投诉,地址:**省**市**县桃溪路与**北路交汇处向西50米**,联系电话:0564-****377。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桃溪路
联系方式:0564-****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64-****652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