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图书馆阅览室2025年期刊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图书馆阅览室2025年期刊采购项目 | 12 | 0.2 | 1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学院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依法持有《中华人民**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9月4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官网(http://www.****.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n/index.chtml)点击相应采购公告最后“我要买采购文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潜在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谈判文件购买费为:200元/份(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四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缴纳了谈判文件购买费;
3、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完成招投标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并在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校区综合楼514)。
(五)谈判地点:****(**校区综合楼205)。
(六)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时间9:30-10:00。
(七)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9月11日**时间10:00。
五、保证金、标书费缴纳与退还(一)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相关事项
1、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标书费足额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标书费200元/份),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
保证金和标书费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银行****分理处;
账号:500********052506322。
(1****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公司基本账户。
(3)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单笔一并缴纳也可分开两笔缴纳。
(4)汇款的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的采购计划编号,以便采购人开具缴费收据;纸质的转账凭证一份必须放在投标文件中;另一份随身携带备查;电子转账凭证****公司名称加项目名称命名发至专门接收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的邮箱:****@qq.com。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请供应商在****采购中心首页右侧“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需将投标保证金转款账户开户行具体到支行,便于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3-****6051。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http://www.****.cn)招标公告栏或者****采购中心首页(http://cgzx.****.cn/index.chtml)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保持关注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系人:****中心)
电 话:023-****6051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23-****6055
地 址:**市**区菩提东路2009号
项目监督人:谷科秀
监督电话:023-****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