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东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提标改造工程(EPC)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09-03 17:07
60天 |
70,000元 人民币 |
1,705,90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1.招标公告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变更为:3、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2.工程类别:Ⅲ类工程 变更为:工程类别:Ⅱ类工程 3. 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1万m3/****处理厂**或改造提升工程或单项设计费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1万m3/****处理厂**或改造提升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的施工;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1万m3/****处理厂**或改造提升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变更为: 设计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1万m3/****处理厂**(或改造提升)工程或单项设计费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 施工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1万m3/****处理厂**(或改造提升)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的施工; 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规模1万m3/****处理厂**(或改造提升)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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