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增1台DR和1台体检车型号变更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4
项目名称 | ****新增1台DR和1台体检车型号变更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北路18-2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振龙 |
联系人 | 李济超 | 联系电话 | 027****0098 |
项目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9-09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 在新大楼一楼新增1间DR机房,使用1台DR;另外,原有的1台体检车型号变更。 二、建设规模 1、使用1台DR(型号为SRO 33100 ROT 380,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500mA,位于新大楼放射科1楼DR室); 2、原有1台体检车,内部配置的DR型号原为**合和E7240X,车牌号为鄂AE9323,现型号变更为TD-CZ LIGHYUE6100,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500mA,体检车的车牌号变为鄂ABD860。本项目用于放射诊断,辐射工作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一、污染防治措施1、机房防护设计:射线装置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面积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标准面积要求,辐射屏蔽防护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的相关要求。同时机房布局合理,避免有用线束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2、警示标识:射线装置机房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并且安装工作警示灯,设备工作时开启警示灯,告诫无关人员勿靠近照射场地3、通风设置:射线装置机房设置动力排风装置,保持良好的通风,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的通风要求4、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放射科已配备铅衣、铅帽、铅围裙防护用品,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中辐射防护用品数量及铅当量的要求,同时辐射工作人员均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定期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二、安全管理措施1、医院****领导小组,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规章制度:医院已制定了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职业健康管理等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3、医院已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4、原有辐射工作人员已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了培训合格证,新上岗的辐射工作人员拟安排参加辐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工作场所监测:医院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对全院辐射工作场开展辐射防护监测,检测项目主要为X射线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若检测数据超标,应立即整改,确定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运行。三、废弃物最终去向 射线装置均采用数字成像技术,不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 | ||
承诺:**** 陈振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振龙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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