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建陶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由县工信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煤气站升级改造类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制定建陶企业煤气站“一厂一策”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并推动实施。根据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采购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控制价格,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预算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县建陶企业煤气站升级改造“一厂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对列入煤气站升级改造类的企业进行摸底排查
收集**县建陶企业企业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济指标、生产线情况)、产品产量、能耗及水耗、废水/废气/固体/废渣生成及排放量、煤气站基本情况(数量、发生炉规格、环境应急设备配置、安全物资配置等)、煤气站问题排查(含酚废水、无组织粉尘、煤气、VOCs、固体废物等),通过对**县各个建陶企业煤气站的环保手续合规性核查、政策规划符合性隐患排查、全流程生产工艺和设备隐患排查、产排污环节历史数据和资料排查、污染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效果核查以及环境影响隐患排查等。
(二)梳理问题清单并提出改造思路建议
全面诊断并梳理建陶企业煤气站在水、气、渣、环境应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各企业煤气站问题清单,同时,梳理共性问题,提出改造思路建议。
(三)编制《**建陶企业煤气站“一厂一策”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1.编制《**建陶企业煤气站“一厂一策”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草案),确定改造目标、原则和思路,主要升级改造内容,“一厂一策”任务清单,“标准化改造”时间表等。
2.在各改造企业针对《草案》“一厂一策”任务清单对各自改造方案确认后,形成《**建陶企业老旧煤气站“一厂一策”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待审稿),《待审稿》通过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形成《**建陶企业老旧煤气站“一厂一策”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审定稿)作为各企业未来升级改造依据。
三、报价要求
(一)因项目的紧迫性和特殊性,报价单位应具备有本次项目的编制能力且配备足够技术力量。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承接单位为国家部委直属或**省内生态环境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3.在环保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流程;
4.在陶瓷行业技术研发、工业企业污染核查评估及整治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5.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电话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报价材料应含:报价单(需列明本次服务项目总价和各细项价格)、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材料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9月6****工信局,地址:**县梅城镇梅城大街82号。(若以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材料则提交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扫描件可先行打包发送至邮箱(****@163.com)。
备注:若有疑问请联系苏一真(电话:189****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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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