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府山街道第六届微公益项目创投招标公告
为更好形成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活动常态机制,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2024年度幕府山街道将启动第六届“爱汇幕府山”微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采取“政府资助、社会运作、居民受益”的运营模式,面向社会公开竞标,择优选择第三方组织承接幕府山街道2024年度4个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的公益类项目,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标。
一、项目类型:
序号 | 社区 | 项目 | 服务内容 | 金额 (万 元) | 服务期限 |
1 | ****社区 | 志愿者 队伍建 设培育(公益类) | 志愿者的发展 和培育以及开展 一系列志愿活动 | 3.00 | 2024.9- 2025.8 |
2 | ****社区 | 社区共 驻共建 活动 | 社区共驻共建活 动 | 2.00 | 2024.9- 2025.8 |
3 | ****社区 | 火车头 广场系 列宣传 活动(公益类) | 1、围绕“火车 头”广场建设, 进行红色传统教 育的氛围营造。 2、围绕中国传 统节日,开展五 塘村社区“中国 节-传统文化传 承”系列活动3、 对“火车头”广 场及箱体进行日 常清洁和维护。 | 3.0 | 2024.9- 2025.8 |
4 | ** 社区 | 社区文化氛围营造(公益类) | **人家会客 厅家文化特色建 设(公益市集、 便民服务、拍摄 最美家庭全家福、 家门口便民服务 等系列家文化活 动) | 3.5 | 2024.9- 2025.8 |
二、资质要求:
1、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供相关复印件)。
2、****银行账号和财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3、有项目实施的经验和良好信誉(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优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在参加竞标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应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四、投标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0(发送电子版应标书)
六、应标要求
1、每家应标机构最多申报两个项目,应标项目指幕府山街道购买的服务项目。
2、项目目标具体明晰,有可量化的指标。
3、项目服务契合居民需要,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项目申报资金不超过街道购买该项目的限额。
七、竞标流程
发布——应标——评标——公示——签约
1、发布:通过多种平台发布竞标公告。
2、应标:应标机构根据竞标要求准备应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递送投标书。
3、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审标准为投标项目打分,选出总分排名最高者,****委员会一致通过后确定为中标项目。
4、公示: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中标组织及项目名称。
5、签约:投标方与街道签订**协议书。
八、实施要求
1、应标机构作为服务主体,应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要求,并接受采购方及其委托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2、准时参加街道社会组织交流会,每月向委托机构递交项目进展总结及工作计划。
3、在项目周期内享有服务设施使用权,中标后如需改****中心内部硬件结构的,应获得采购方同意。
4、接受项目监测与督导,根据督导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5、每个项目均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具体运作。
九、项目申报
1、申报材料:
【社会组织服务类项目】(详见附件1)
—幕府山街道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资信证明文件(按照对照表顺序准备)
—项目实施方案
2、申报程序
事项 | 时间 |
发布招标公告 | 2024.9.2 |
初审、资格验证 | 2024.9.3—2024.9.6 |
设计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书 | 2024.9.6—2024.9.10 |
项目终审(现场答辩) | 2024.9.13 |
公示创投结果 | 2024.9.14—2024.9.20 |
签订协议 | 2024.9.23前 |
项目申报:2024年9月10日前上交电子版应标文件,发送至邮箱:
****@163.com
项目初审:2024年9月3-2024年9月6日,应标机构,资质审核(电子版、盖章发送至邮箱:****@163.com),确定入围机构名单,通知入围机构参加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2024年9月13日,应标机构携带三份应标文件,****办事处二楼会议室进行项目陈述,接受评审。(评审具体时间后期统一通知)
结果公示:现场评审后当天公布评审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布后两周内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街道实际情况等修改完善项目书,并及时按照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视情况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应标单位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4、合同履行中,项目有关经费使用应参照**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审计。采购单位需追加金额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中标单位项目执行最终金额超过竞标金额,超出部分资金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予追加经费。
5、合同履行中,中标单位应与采购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南****服务中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6、付款方式:社会组织服务类项目合同签订两周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首付款;经项目中期评审通过拨付30%,待全部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0%。每次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发票。
应标咨询:
联系人:潘社工
咨询电话:025-****5886
****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1:应 标 文 件 格 式.doc
附件2:项目评审标准.doc
附件2:项目评审标准.doc" != ""){ document.wr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