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来政办发〔2020〕49号)规定,公开招标****超市发布项目招标代理信息从而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但自治区于2024年4月11日起对**数字政****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做暂时下线处理,下线后无法在**数字政****超市开展该事项的选取活动,同时自治区统建的**工程建设****超市已暂停审批招标代理有关事项。为加快推进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镇范团村、龙头村、江平村)施工工程建设进度,我局于2024年8月21****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xc.gov.cn/)公开发布关于选取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镇范团村、龙头村、江平村)****公司的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对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择优选取,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
负责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镇范团村、龙头村、江平村)施工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中选结果
(一)中选单位
****
(二)中选金额
人民币:叁万叁仟捌佰元整(¥33800.00),其中:I标段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壹佰元整(¥22100.00),II标段为人民币壹万壹仟柒佰元整(¥11700.00)。最终代理服务费以实际成交金额计算为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 **县**镇城南新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0772-****446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县监委派驻****纪检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0772-****82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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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