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50万只汽车轮毂、100万只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建示[2024]1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50万只汽车轮毂、100万只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只汽车轮毂、100万只汽车底盘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杨鹰叶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 扩 |
| 投 资 | 650万 |
建设地点 | ****园区 | 租赁面积 | 2434 |
项目概况 | 企业租****机械厂部分厂房进行生产,其中3F设喷漆、超声波清洗和机加工车间,4F设机加工、超声波清洗、水抛车间、工具、毛坯、成品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办公室等,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50万只汽车轮毂、100万只汽车底盘件的生产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198m处的小水埠村居民点,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入玉****公司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喷漆废气。 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边角料、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废水抛石子、漆渣、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抛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委托****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纳入玉****公司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准地表水Ⅳ类)后排放。 2、合理布置生产设备;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作业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3、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水抛石子、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湿式切削金属屑、废切削液、漆渣、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喷漆废气收集后经“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9月4日 ~ 2024年9月1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163.com
电话:****0599 传真:****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