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 50000 米玻璃钢管道及 5000 件配套管件工程项目(部分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49972L | 建设单位法人:陈美诚 |
朱玲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腾龙路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50000 米玻璃钢管道及 5000 件配套管件工程项目(部分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53-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62-C306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腾龙路3号 |
经度:119.82848 纬度: 31.70575 | ****机关:****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8-10 |
武环行审复〔2015〕36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4997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78106X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8106XM | 竣工时间:2019-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19-07-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9-08-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onggao/9_50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玻璃钢管道50000米/年、管件5000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玻璃钢管道50000米/年 |
部分验收,仅建设玻璃钢管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工艺:定长切割:根据图纸要求把管道切割成定长度的管段,切割过程会产生少量边角料(S5) 2、生产设备:行车1台。 3、原辅料:活性炭纤维(ACF)13.07t/a。 | 实际建设情况:1、工艺:定长切割:根据图纸要求把管道切割成定长度的管段,切割过程会产生少量边角料(S5),切割过程中添加自来水,以减少粉尘产生,废水回用不外排。 2、生产设备:行车3台、水切割机1台。 3、原辅料:活性炭纤维(ACF)0t/a。 |
1、工艺流程:过程中添加自来水,以减少粉尘产生,废水回用不外排。 2、生产设备:新增 2 台行车和 1 台水切割机均为辅助设备,不影响产能,不新增产污。 3、原辅料: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改变,不再使用活性炭纤维(ACF)处理废气,活性炭纤维(ACF)不再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有组织废气采用 2 座多模组 ACF(碳纤维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废弃污染物,处理后尾气由 2 根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固废治理:废 ACF 碳纤维滤筒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管道生产废气经 1套水喷淋+活性棉吸附+UV 光氧催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15m 高 1#排气筒排放,喷淋水回用不外排。 2、固废治理:废 ACF 碳纤维滤筒不再产生,新增废活性棉、废 UV 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废尘外售综合利用。 |
1、为减少危险废物废ACF 碳纤维滤筒产生量,在确保废气污染物种类不增加,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将管道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改为经1 套水喷淋+活性棉吸附+UV 光氧催化装置净化后通过 15m 高 1#排气筒排放,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改变,废 ACF 碳纤维滤筒不再产生,新增废活性棉、废 UV 灯管。增加水切割机,产生沉淀池废尘,外售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80 | 1130 | 0 | 0 | 480 | 480 | |
0 | 0.0317 | 0.452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0016 | 0.034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004 | 0.003 | 0 | 0 | 0 | 0 | |
0 | 0.0015 | 0.068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173 | 0.339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25 | 0 | 0 | 0 | 0 | / |
0 | 0.111 | 1.515 | 0 | 0 | 0.111 | 0.11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GB/T31962-2015) 表 1 中 B 级标准 | 本项目租赁**天常已有厂房进行生产,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 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雨水排往道路两侧的雨水井,通入区域雨 水管网。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天常已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区域污 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采菱港。定长切割过 程中添加自来水,以减少粉尘产生,切割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 生产,不外排;喷淋水回用不外排。 | 经监测,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及 pH 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 套水喷淋+活性棉吸附+UV 光氧催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缠绕废气经车间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经风管收集的固化废气一起送入 1 套水喷淋+活性棉吸附+UV 光氧催化装置净化后,尾气由风机引出,最终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 1#集中排放。未捕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经监测,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甲醛、苯胺类、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经监测,1#排气筒中颗粒物、甲醛、苯胺类、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符合此标准二级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布局和安装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设备,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 | 本项目布局和安装选择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设备,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 经监测,该企业东、南、西、北各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一般固废仓库位于车间内,占地面积约为 10m2,仓库密闭, 做好防风防雨等措施。 本项目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侧,占地面积约为 20m2。仓库密闭且 地面铺设有环氧地坪。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 施并安装环保标识牌。 | 与环评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公辅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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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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