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盛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3号、4号、5号、6号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4
项目名称 | **省**市**市****1号、2号、3号、4号、5号、6号锅炉改造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建卫街8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25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甲 |
联系人 | 魏存峰 | 联系电话 | 186****2750 |
项目投资(万元) | 10110.5 | 环保投资(万元) | 10110.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对 1#、2#、3#锅炉进行低 氮燃烧系统改造、加装 SCR 脱硝设施、脱硫塔、烟气脱白系统,并对 电袋复合除尘器更换滤袋;4#、5#、6#锅炉加装 SCR 脱硝设施,将 6#锅炉除尘设施改造为电袋复合除尘器,4#、5#锅炉电袋复合除尘器 更换滤袋,并对现有脱硫塔进行改造。工程完成后,烟气排放满足《关 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5]164 号)中的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即要求达到:即在基 准氧含量 6%条件 下,颗粒物≤10mg/Nm3 ,SO2 ≤ 35mg/Nm3,NOX ≤ 50mg/Nm3。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1号、2号、3号、4号、5号、6号锅炉改造采取电袋复合除尘器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SNCR SCR脱硝措施后通过120m烟囱排放至大气环境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脱硫废水采取混凝 澄清 中和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厂内其他生产环节,用于灰渣加湿,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暂存于石膏仓后定期委托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了隔音罩、减振器等措施。 | ||
承诺:**** 李明甲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明甲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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