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租赁刘学明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包括:
房屋1:**三清寺机房租赁,拟租3年。
房屋2:**区租用********公司 [**区秋岚东街272号 ]候车厅顶部指定位置架设通信天线和/或搭建机房用途使用(使用面积约为[5]平方米),赁期为[3]年,对方提供增值税普票。
房屋3:租用**区龙光玖龙府小区一期17栋、19栋、25栋、29栋,二期1栋、7栋、36栋、38栋]旁的地面场地作架设通信天线使用,使用面积为[ 4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专用发票,税率5%。
房屋4:租用**区****小区2栋、4栋楼顶楼顶指定位置作架设通信天线使用,使用面积为[ 1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普通发票。
房屋5:租用华宇锦绣府 4栋,8栋,11栋楼面指定位置,使用面积为[ 20 ]平方米。租期为[ 3年 ],对方提供增值专用发票,税率5%。
房屋6:****公司拟租赁阳映霞位于奎星街163****酒店楼面用于续签基站,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5年。
房屋7:****公司拟租赁王勇位于北斗镇城堰乡砖房三组楼面用于续签基站,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19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涉及的上述房屋租赁只能向当地唯一的房屋所有者采购,符合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的第五种情形:“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供应商:
1、刘学明。
2、**省******公司。
3、****集团****公司****公司。
4、**市****公司。
5、**华宇第一太****集团****公司。
6、阳映霞。
7、王勇。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189****0155】[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武】,【189****0155】[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189.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廉洁监督方式: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0002;来信地址:**市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人:****
日期: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