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其****(**校区、城南校区、正谊小学)联合招标副餐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校区、城南校区、正谊小学)联合招标副餐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校区、城南校区、正谊小学)
3、招标范围:****(**校区、城南校区、正谊小学)拟对副餐食品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副餐食品包含:各类点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且满足国家标准GBT20977-2007《糕点通则》产品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产品外包装应完好无损、无污迹,标识标签齐全,厂名、厂址、配料、保质期、生产日期齐全;食品保质期不超过3天;交付食品日期不得大于生产日期的2天。
5、供应商对每日每人副餐单价为2.5元/人/餐,副餐单个克重不得低于60克。报价高于该价格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6、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学年(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
7、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合同履约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面包、蛋糕 | 按采购人需求供应 | 一学年(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 | 一家入围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为食品生产企业,具有自主生产能力,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4)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
(5)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
(6)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近三年受到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告期限: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地址:**市**区仙女镇**东路1341号)报名,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时间: 2024年9月19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地址:**市**区仙女镇**东路1341号)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 2024年9月19日9点30分(**时间)
2、地点:****(地址:**市**区仙女镇**东路134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仙女镇润江路7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仙女镇**东路1341号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14-****0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