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石化工业区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02MA4W7CW676 | 建设单位法人:崔锦鸿 |
黄倩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环**矿西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石化工业区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环**矿西路1号 |
经度:110.869622 纬度: 21.691844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18 |
粤环审〔2021〕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618 |
1778.8 | 运营单位名称:**** |
****0902MA4W7CW67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02MA4W7CW676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公司 |
914********894838E,****0605MA54GHUA6F | 竣工时间:2023-12-1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index.php?_m=mod_article _a=article_content article_id=10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依托现有4000 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共8.89万吨/年,其中由离线燃烧系统+水泥窑系统处置5.82万吨/年,由水泥窑系统直接处置3.07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现有4000 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共8.89万吨/年,其中由离线燃烧系统+水泥窑系统处置5.82万吨/年,由水泥窑系统直接处置3.07万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无机固态类、半固态废物进行破碎、混合预处理工序后进入生料磨;有机固态类、半固态废物进行破碎、混合预处理工序后,进入离线燃烧系统预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烟气引入分解炉,焚烧残渣进入生料磨;液态类废物在废液储罐区进行中和、搅拌预处理工序后,在离线燃烧系统炉头部喷射入炉,处理后的烟气引入分解炉,焚烧残渣进入生料磨。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经预处理后的固态废物从生料磨进料投加,经生料粉磨、预热器、分解炉、回转窑后烧成熟料;经预处理后的烟气从分解炉进料投加,经回转窑后烧成熟料。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无机固态类、半固态废物进行破碎、混合预处理工序后进入生料磨;有机固态类、半固态废物进行破碎、混合预处理工序后,进入离线燃烧系统预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的烟气引入分解炉,焚烧残渣进入生料磨;液态类废物在废液储罐区进行中和、搅拌预处理工序后,在离线燃烧系统炉头部喷射入炉,处理后的烟气引入分解炉,焚烧残渣进入生料磨。 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经预处理后的固态废物从生料磨进料投加,经生料粉磨、预热器、分解炉、回转窑后烧成熟料;经预处理后的烟气从分解炉进料投加,经回转窑后烧成熟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余热锅炉循环冷却水、余热锅炉排污水依托******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生产线生产用水。在依托******公司的基础上,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絮凝+AO+MBR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本项目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喷淋塔废水,处理后部分用于离线燃烧系统冲渣冷却水补水,部分回用于原水泥生产系统用水。 废气:烟气自动监测:在窑尾、窑头排气筒上安装在线烟尘、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以实现烟气、烟尘的自动连续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依托******公司);脱硝系统:烟气采用SNCR脱硝技术(依托******公司);脱硫系统;复合脱硫技术(依托******公司);预处理、储存废气处理系统:新增废气处理系统,乙类仓、丙类仓、戊类仓、喂料区及储罐区的废气处理措施为“活性炭吸附+UV紫外光解”。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空压机、风机等送风机、引机进口安装消声器,各类泵室内布置等。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弃过滤介质等)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软水过滤活性炭、树脂)收集后送离线燃烧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耐火砖、石英砂)破碎后进入生料磨系统,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由于余热回收发电系统设施取消,余热锅炉循环冷却水、余热锅炉排污水则不再产生。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絮凝+AO+MBR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本项目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处理后部分用于离线燃烧系统冲渣冷却水补水,部分回用于原水泥生产系统用水。碱液喷淋塔废水定期更换后进入离线燃烧系统处置 废气:烟气自动监测:在窑尾、窑头排气筒上安装在线烟尘、烟气连续监测系统,以实现烟气、烟尘的自动连续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依托******公司);脱硝系统:烟气采用SNCR脱硝技术(依托******公司);脱硫系统;复合脱硫技术(依托******公司);预处理、储存废气处理系统:新增废气处理系统,其中乙类仓、丙类仓、喂料区及储罐区的废气处理措施为“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而对于戊类仓废气处理措施为“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空压机、风机等送风机、引机进口安装消声器,各类泵室内布置等。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弃除尘布袋、废包装容器)收集后送离线燃烧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碱液喷淋塔废水收集后送离线燃烧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耐火砖)破碎后进入生料磨系统,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环评阶段设计的余热锅炉采用自来水制软水,软化水方式采用砂虑+碳虑+树脂交换,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制备软水过滤介质(石英砂、活性炭、树脂),余热锅炉取消后,软水过滤介质(石英砂、活性炭、树脂)则不再产生。 |
由于******公司厂区周边输油管道项目建设,根****管理局要求,在输油管道两侧25m范围内不得新增建构筑物,项目建筑红线必须退缩至输油管道25m范围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厂区平面布置根据退缩后红线进行调整,因此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化。要变动内容包括:①项目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化,同时调整部分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等。由于项目建筑红线退缩,因此各建构筑物距离现有水泥厂厂界距离增加,距离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增加。②减少了暂存库及废液罐区的暂存量,贮存能力仍然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22号);③根据调整后的暂存库等区域,调整废气收集措施,合并原有的2#、3#排气筒;④乙类仓、丙类仓废气处理措施由“活性炭吸附+UV紫外光解”调整为“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戊类仓废气处理措施由“活性炭吸附+UV紫外光解”调整为“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⑤离线燃烧系统回转窑规格由φ4.8×20m调整为φ4.4×18m,仍然满足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并且有一定的富余能力;⑥调整取风点,并取消余热锅炉。离线焚烧窑从水泥窑篦冷机末端取热风,取风点不会对水泥窑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热风进入离线窑参与焚烧后产生的烟气只占到分解炉烟气总量的4.5%,不会对水泥窑煅烧系统造成影响。以上变动内容已在《**石化工业区工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2022年10月)中进行分析,并于2022年10月31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意见为:《报告》对项目建设前后内容对比分析较清晰,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变动情况分析清楚。专家组认为分析论证结论总体可信,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厂内已设置了有效总容积为1966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739立方米+1227立方米);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调查报告》,****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0902-2023-0024-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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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503 | 34.09 | 209.593 | 0 | 0 | 209.593 | 34.09 | / |
802.373 | 111.6 | 913.973 | 0 | 0 | 913.973 | 111.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14 | 0.114 | 0 | 0 | 0.114 | 0.11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絮凝+AO+MBR污水处理设施 | 本项目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冲渣用水及水泥生产线用水,冲渣用水及水泥生产线用水水质要求较低,环评及批复未设置回用标准。 | 已建成 | 根据**中科****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的废水监测结果可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经“絮凝+AO+MBR”处理后回用于冲渣用水及水泥生产线用水,回用水中各类污染物浓度均较低,可以全部回用于生产冲渣用水及水泥生产线用水。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设备1(低氮燃烧+炉内SNCR和复合脱硫+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 | 已建成 | 根据**中科****公司和******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进行监测的情况: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氟化物、氨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氟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排放浓度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二噁英类排放浓度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 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
2 | 废气处理设备2(丙类仓,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3(乙类仓,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4(戊类仓,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5(喂料区及储罐区,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 已建成 | 根据**中科****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30日进行监测的情况:有组织排放的总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 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要求;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厂界总VOCs监测结果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了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已建成 | 根据**中科****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的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厂界各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已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划分防渗区域,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便于监测,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废活性炭、废除尘布袋、危废包装物、废机油等由本项目离线燃烧系统处置;废耐火砖、废石英砂等一般工业固废经厂内生料系统配伍后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弃除尘布袋、废包装容器)收集后送离线燃烧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碱液喷淋塔废水收集后送离线燃烧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耐火砖)破碎后进入生料磨系统,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环评阶段设计的余热锅炉采用自来水制软水,软化水方式采用砂虑+碳虑+树脂交换,会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制备软水过滤介质(石英砂、活性炭、树脂),余热锅炉取消后,软水过滤介质(石英砂、活性炭、树脂)则不再产生。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厂内已设置了有效总容积为1966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739立方米+1227立方米);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调查报告》,****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0902-2023-0024-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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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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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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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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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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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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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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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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