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4- 09- 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 **省**市**区前所街道利民路161号 | **** | ****拟租用**市****公司位于**省**市**区前所街道利民路161号的生产厂房3F整层建设金属眼镜生产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引进点焊机、抛光机、超声波清洗机、割片机等设备,实施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项目建设。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成品清洗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一并纳入**市******公司。**市******公司尾水排放执行《****保护局关****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准IV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储存。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源强较大车间的墙体、门、窗进行隔音改造,空压机、水泵及风机采用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为保证审查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 9 月 4 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综合科(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传真:0576-****6730,0576-****1591
通讯地址:**市**区建设路7号(3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