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2141/2024-304036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04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社区(横垛工业聚集区)刘王三组188-1号****布厂闲置厂房)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成立于2024年01月26日,位于**省**市****社区(横垛工业聚集区)刘王三组188-1号,主要从事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现企业投资200万元,****布厂标准厂房190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皮带输送机、生物质颗粒机、成品叉车等设备,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的生产能力。2024年3月4日,****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泰行审备〔2024〕151号,项目代码:****。
公示情况:8月28日至9月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次项目不涉及废水污染物排放。
2.废气 项目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尘、废布袋。其中,收集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物资部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4日至9月1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