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04 16:16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门诊住院部大楼扩建核医学科建设项目 | **省**市**区商**街609号住院部大楼负一层 | ****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医院拟于门诊住院部大楼负1层东侧一端建设核医学科,拟建设1间PET/CT机房、1间SPECT/CT机房等配套用房,核医学科衰变池位于门诊住院部大楼负1层西北角;新增1台PET/CT使用F-18用于显像诊断;新增1台SPECT/CT使用Tc-99m用于显像诊断;整个核医学科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294E+7Bq,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标准》(GB18871-2002)规定,本项目核医学科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医院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及定期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辐射培训。(详见环评) | 本项目核医学工作用房的四周墙体、顶棚采用混凝土/实心砖+硫酸钡防护涂料,防护门采用铅门,观察窗采用铅玻璃观察窗,通风柜(手套箱)均采用衬铅的防护措施。本项目核医学科各控制区内房间防护门、观察窗和墙壁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均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中工作场所防护水平要求;职业人员和周围公众年有效剂量均满足GB18871-2002中剂量限值和本项目年剂量约束值的要求。 核医学科设置对讲和视频监控设施;储源室设置保险柜,并实行双人双锁和红外报警,与当地110联网。卫生通过间、患者出口设置固定式环境辐射监测仪等辐射安全措施。 核医学科共设置三条通风管道,1通风管道设计使用排风量为1000m3/h的排风机,单独连接18F通风柜(手套箱);2通风管道设计使用排风量为1000m3/h的排风机,单独连接99mTc通风柜(手套箱);3号通风管道设计使用总排风量为8000m3/h的排风机,连接放废间、缓冲间、注射室、储源室、运动负荷室、ECT候诊室、ECT留观室、PET留观室、抢救室、ECT留观室、VIP候诊室、PET/CT机房、SPECT/CT机房、患者走廊、卫生间、卫生通过间等房间。放射性废气通过地下室吊顶穿墙至地面建筑外墙延伸至门诊住院部大楼的楼顶排放。各排风管内保持负压,拟安装防回流装置,同时在通风柜(手套箱)顶壁安装活性炭,在排风口前配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处理设施,废气排风口均高于屋脊,离地高度约63m。 门诊住院部大楼负1层的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不锈钢水箱+围堰设计,由3个不锈钢水箱并联、1个降解槽井与1个集水井组成,其中3个不锈钢水箱尺寸为1m×3m×4m,因设置报警阈值,池体容积达到90%即开始报警并自动关闭进水阀门,因此有效容积为12×0.9=10.8m3。 废水处理设施四侧墙壁设计24cm的实心砖墙+8cm硫酸钡涂料,顶盖、底部、检修井盖设计厚度为30cm的混凝土,并拟对墙壁、池底做防酸碱、防渗漏处理。 核医学科设置1间放废间,贮存放射性废物;设置8个放射性废物桶(10mmPb)和2个放射性废物衰变箱(10mmPb)。 落实以上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后,能够满足有关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2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保护局大气与辐射环境处
联系电话:0576-****1162 0576-****1184(传真)
通讯地址:****开发区****路108号
邮政编码:31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